
朗读
洞民救〔2005〕43号
洞头县民政局 洞头县财政局
关于下放第二批救灾经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今年第5号台风“海棠”给我县人民生活生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为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经请示县政府,决定下拨第二批救灾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因灾倒房又无力自救重灾民的吃、穿、住、因灾致死、致伤灾民的医治及灾中抢救转移安置灾民的有关费用。并请各乡镇将救灾经费具体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民政局社救科(联系电话:63483104)。
附:第二批救灾资金安排表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救灾经费 发放 通知
大办、县府办、监察局、审计局,任玉明书记、姜长才副书记、林琼县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