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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交通局文件
洞交发〔2008〕 56 号
关于做好2008年“十一”黄金周
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
交通局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十一”假日期间我市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确保旅客运输安全、有序、优质、畅通,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旅游和出行需求,根据市交通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十一”黄金周期间道路水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温交〔2008〕2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客流量预测和运力投入.
2008年“十一”黄金周期间,我县将投入客运车辆达228辆,3351客位(其中:杭州班线1辆40座,跨县以上班车14辆470座;短途班车80辆1668座;出租轿车113辆565座;国内旅游客车20辆608座),预计我县将发送道路旅客14.6万人,旅客周转量236.7万人公里,分别比去年周期增长分别增长约8%和10%。今年“十一”黄金周全县道路客流构成以旅游客流和返乡探亲客流为主,出行时间主要集中在
二、加强督查,确保运输安全。
交通运输各单位要本着早动员、早准备、早部署的原则,通过科学分析预测,提前组织运力,制订周密、可行的黄金周运输方案,备足运力,加强调度。同时还要制订各种突发情况下的应急运输预案,预留机动运力,确保有序运输。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黄金周旅客运输安全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运输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认真吸取旅游旺季易发重特大事故的教训,早抓、实抓、细抓、严抓,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做好运输安全生产的各项组织和保障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在节前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深入车站、码头、企业等生产一线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跟踪落实。
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一是督促道路车辆,进行严格的技术检查,确保车辆技术性能安全可靠,同时对车辆的消防等设备的配备和适用情况进行排查。二是加强对渡口水上安全防范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止非客运船舶违章搭客行为。要加强渡口所在乡镇政府的联系,落实渡口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渡运安全。三是督促各客运车站的门检工作,绝不允许超载车辆出站,切实把好源头关。四是加强对经营者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