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洞民救〔2005〕85号
洞头县民政局 洞头县财政局
关于下拨救灾救济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今年连续几次台风和历史罕见的强降雨,给我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巨大的损失,台风期间,全县共倒房399户2027间。为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使倒房户尽早完成重建,在年底前搬进新房,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下拨救灾救济资金110万元。主要用于因灾倒房、损房又无力自救的重灾户的吃、住及因灾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群众的自救补助经费。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将救灾救济资金发放到户,并将救灾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民政局社救科,在发放救济款时要一并发放《洞头县灾害救助卡》。
附:救灾救济资金分配表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民政 救济补助 资金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