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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洞头县工商局关于打造海洋经济区
力促临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科、室、所、队,消委办、个民协办、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洞头县域经济正处在产业转型升级、融入温州沿海产业带,建设现代化港口旅游城市、实现区域拓展的关键时期,洞头县工商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商职能优势,强化监管与服务,为大力推进我县工业创新、旅游创强,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确保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挥工商引导作用,实现经济总量增长。从优化服务质量着手,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企业引进工作。充分利用工商信息优势和人脉资源,实行总部经济建设策略,大力扶持总部经济发展,积极吸引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县外企业将总部入驻洞头,对异地企业迁移登记的,提供全程服务,优先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经营户”、“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品牌荣誉,优先给予申报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和知名商品,优先推荐担任民营企业协会副会长、理事单位职务等,力争我县在企业新增注册资本上有量的突破。
二、扶持特色行业发展,调整经济产业结构。着眼于培育商贸、金融、信息、房地产等服务行业,使服务业成为我县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和经济的重要增长点。积极扶持大型物流企业、海运业等临港产业的发展,促进港口物流产业发展。
坚持以建设旅游经济强县为主线,把旅游产业打造成为我县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积极引导乡村旅游发展,鼓励渔农民开发具有乡村特色的“渔家乐”、百姓旅业等休闲服务业和观光渔业,对百姓旅业实行备案制度;开展“旅游维权”行动,严厉打击侵犯游客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规范旅游行业经营行为,促进旅游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提升质量,提高信用。并依托工商信用收集、评价、警示、奖惩机制,对提供优良服务环境、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的企业优先推荐为省、市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诚信形象。
三、提升准入审批效率,推进招商选资落实。优化招商选资软环境,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进一步完善招商选资代办、协办制度,落实招商选资联络员、代办员、协办员职责。一线工作人员尤其是窗口工作人员要广泛宣传我县的有关招商引资项目及优惠政策,引导外地资金驻留我县。
对凡是有助于我县融入温州沿海产业带,发展现代化港口旅游城市的港口物流业、海运业企业,拥有驰名、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企业及省知名商号企业办理工商登记一律进入“绿色通道”,实行代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