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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委发〔2017〕31号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委员会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门镇2017年度村级绩效
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
《大门镇2017年度村级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大门镇2017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2.村居工作考核共性目标(600分)
3.大门镇村居(社区)差异化目标工作项目申报表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委员会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2017 年4月24日
大门镇2017年度村级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居(社区)和村居(社区)主职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发村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推进村级各项工作目标落实,根据市、县有关的绩效考核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党建引领突出、综合实力增强、社会发展和谐”三大重点,创新运用目标责任和差异化目标考核激励导向机制,坚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充分体现差异性,增强操作性,调动积极性,促进村(居)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考核对象
各村居(社区)、村居(社区)主职干部。
三、考核内容
根据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具体分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社会稳定、社会管理、党建群团、中心工作,共六个方面。同时,设置民主评议、加减分项目。以细分类(根据村所处地理区位,村集体经济收入、班子建设进行分类)、定目标(通过制定村干部履职清单实现工作目标)、树典型(以现有工作先进村居为典型)、突特色(因村制宜,抓优势资源,推进一村一品)、抓结合(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包村工作结合,相关政策结合)、重业绩(与六考核相结合)等六个方面,建立差异化目标管理长效考核机制。
四、绩效考核对象赋分办法
(一)村居(社区)绩效考核。
考核基本分1000分,由共性目标项目、差异化项目及综合评价三方面组成,另外设立加减分项目,采取排名和实绩赋分。
1.共性工作目标(600分)。涉及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社会稳定、社会管理、党建群团、中心工作等。以推行的村居干事清单为主要考核内容,根据制定的考核办法和各自承担的考核内容进行打分。(具体见附件2)
2.差异化项目(300分)。各村居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确定本年度十项重点工作,作为村(居)差异化工作项目,及时填写并上报村(居)差异化工作项目申报表(附件3)。每个项目所占分值权重相等;项目按照时间和标准考核计分,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并达到预期效果的,视为完成目标。项目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按照要求全部完成,或者未达到预期效果的,考核成绩按照项目完成比例记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项目完成比例,具体由项目相关镇级科室根据季度考核及项目审批表中的有关指标完成情况确定。
3.综合评价(100分)。由主要领导和其它评价两个方面组成,主要领导和其它评价各50分。第一名得基本分,每下降一名扣4分。
4.村居绩效考核分=共性工作目标考核分+差异化项目考核分+综合评价分±附加分。
(二)村居(社区)主职干部绩效考核 。
考核基本分1000分,由岗位目标、双述双评、综合评价三方面组成,采取排名和实绩赋分。
1.岗位目标(800分)。村居绩效考核得分排名第一的村,主职干部该项得基本分,其他村的主职干部该项得分=(该村绩效考核得分/排名第一的村绩效考核得分)×800分。
2.双述双评(100分)。按照区委组织部制定的“双述双评”方案开展述职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得分即为该项得分。
3.综合评价(100分)。由主要领导和其它评价(班子成员及镇机关科室)两个方面组成,主要领导和其它评价各50分。第一名得基本分,每下降一名扣2分(支部负责人和村委会主任分开排名)。
(三)附加分。
年度内,受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考核时予以加分,区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分值分别为5分、10分、20分、30分(上级业务部门表彰的减半计分,同一表彰项目按最高级别计算)。受到区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通报批评或造成负面影响的,分别扣5分、10分、20分、30分。加减分因素的认定:以本年度内表彰的文件、奖状、证书及通报批评的文件、书面材料为准。
实行一票否决。其中,计划生育否决村(居)综合奖,信访、安全生产、党风廉政、综治否决相应单项奖,村(居)主职干部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
五、考核程序
(一)村级班子及个人述职。
以村(居)为单位,召集党员、村民代表、老协、群众等代表参加会议(到会党员人数不少于党员总数的60%,村民代表要在10名以上),村(居)支部书记代表村(居)“两委”班子作年度述职,简要汇报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二)民主评议。
村(居)全体党员、村民各类代表对村(居)两委班子、支部书记、主任进行测评并打分(占评议总分的30%),同时对后备干部进行民主推荐(可从普通群众、一般党员和村“两委”干部中推荐);召开镇机关年度述职述廉会议,镇机关中层干部(站所负责人)对村(居)两委班子、村(居)支部书记、主任进行打分(占评议总分的30%);领导干部对村(居)两委班子、支部书记、主任评议并打分(占评议总分的40%)。
(三)个别座谈。
与部分党员、村干部、村民代表座谈,重点了解村(居)“两委”班子运行情况及班子主要成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座谈时村民代表不少于3名,党员人数
不低于到会人数的50%)。
(四)查看工作现场。
查看一年来工作实绩现场,重点查看民生实事承诺项目、新农村及文明生态村建设、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等工作。
(五)工作实绩考核。
各考核组根据考核评分细则对村(居)进行工作实绩打分。
(六)分析评定考核结果。
考核组对考核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执行一票否决制。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与排名定档相挂钩。
1.村班子排名定档。按各村考核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以不超过25%的比例确定“考核优秀村”,50%的比例确定“考核良好村”, 15%为“考核合格村”,不低于10%比例确定“考核基本合格村”。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影响排名,但按降一档处理:(1)发生“一票否决”情况的;(2)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3)因工作失职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的;(4)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5)因专项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给全县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6)因其它严重问题经镇党委认定应当确定降一档处理的。
2.主职干部的排名定档。按主职干部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不超过25 %比例确定考核优秀档次,按70%确定为考核称职档次,按不低于5%比例确定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
职档次。
村班子绩效考核出现降档情形的,其两委主职干部不得评为优秀档次。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档次:(1)个人有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2)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在60分以下的;(3)村党组织书记严重违反发展党员规定的;(4)参与封建迷信及“黄、赌、毒”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5)拉帮结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内部不团结的,并经镇党委警告无效的;(6)“双述双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并经组织认定属于正常投票结果的;(7)上年度与本年度绩效考核均为基本称职的;(8)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20天,或者一年内擅自离岗累计超过40天的;(9)长期外出连续3个月以上明显属于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10)因其它严重问题经镇党委认定应当确定为不称职档次的。
(二)与考核奖惩相挂钩。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村级项目安排、资金补助与村干部评优评先、经济及政治待遇的重要依据。
1.村居(社区)。
对评定为年度绩效考核优秀档次的村,按照区委有关文件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村级发展建设项目与各类资金补助,优先推荐参与各类先进集体评比;年度绩效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村不得推荐为先进集体。
2.主职干部。
(1)评优评先方面。上一年度评为优秀档次的,优先推荐参与各类评优评先;上两年度出现过基本称职、不称职档次的不作为推荐对象。每年从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档次的村主职干部中择优推荐 “十佳村干部”预备人选。
(2)经济待遇方面。每年给予村两委主职干部绩效考核奖,在确定基数后,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各档分别按乘以系数1.5、1、0.5予以享受,不称职村两委主职干部不予享受。对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档次的村两委主职干部,该年度分别予以扣减3000元、5000元的报酬,当年度已经发放的,在次年初扣回作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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