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认定办法》
(含评定细则)解读
2017-08-02 浙江省旅游局
一、制定背景
1.目的。指导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通过文化挖掘、文脉保护和旅游植入,通过积极努力培育创建,使乡韵、乡土、乡愁、乡风得以有灵魂地延续和升华,不仅美在形,更美在魂,把旅游风情小镇打造成为新的有影响力的浙江旅游特色产品。
2.依据。根据车俊书记在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的关于“积极培育旅游风情小镇”等工作部署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业成为万亿产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44号)要求。
二、主要内容
1.框架。《认定办法》共六章18条,分总则、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激励机制、监督管理和附则六章,并附有《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创建申请表》、《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评定细则》、《游客满意度意见表》。
2.重点内容。明确了旅游风情小镇的定义,细化了认定条件和程序,设立了激励机制和监督管理要求。
旅游风情小镇定义: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是指在行政建制镇(乡、街道)范围内,拥有独特的自然风景、建筑风貌、节会风俗、特产风物、餐饮风味和人物风采,以旅游休闲为主导功能,以规划保护为前提,人居环境优美和谐、地域风情丰富多彩、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综合管理保障有力的特定区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