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洞供党组﹝2018﹞5号
温州市洞头区供销合作社
关于印发《洞头区供销合作社工作督办制度》和《洞头区供销合作社领导干部下基层蹲点调研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社属公司、基层社:
现将《洞头区供销合作社工作督办制度》和《洞头区供销合作社领导干部下基层蹲点调研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供销合作社党组
洞头区供销合作社工作督办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执行力,确保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内容:
1.区委区政府和区供销合作社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上级供销合作社领导,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区供销合作社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
3.区供销合作社党组会议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
4.其他需要督办的工作。
二、督办形式:
1.会议督办。在每周一学习工作例会上对具有时限性的重点工作进行工作督办。
2.临时督办。根据工作需要区供销合作社主要领导提醒分管领导工作完成情况,分管领导提醒科室负责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