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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工务局文件
洞工〔2018〕3号
关于印发《洞头区工务局落实“洞头无欠薪”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洞头区工务局落实“洞头无欠薪”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洞头区工务局
抄送:区防欠薪办、区重点办、区住建局、区农林水利局、区 交通运输局 |
温州市洞头区工务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印发 |
2018年1月15日
洞头区工务局落实“洞头无欠薪”行动
工作方案
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深入开展“洞头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洞政办发〔2017〕146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三区战略,建设海上花园”的奋斗目标,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于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通过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处置力度,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目标
(一)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在建工程项目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不发生50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和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
(二)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2018年2月底前,工资支付保证金、用工实名管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等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欠薪案件处置快速有力。对个人讨薪极端事件、欠薪重大舆情事件,或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发生的欠薪案件,能在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欠薪案件未及时处置率为零。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项目建设管理
强化施工过程监管,严防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规范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价款。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月检查制度,做好重要时段专项检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失信施工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二)落实各项防范机制
1.差异化收缴工资支付保证金。严格执行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
2.分账支付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支付制度,促使施工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落实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备案制和银行监管制度。
3.推行用工实名制。协调、监督在建项目施工企业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全面落实新建项目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用工实名制管理要求。通过智慧工程管理平台建立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岗位(工种)技能资格证书、进出场登记、考勤记录、安全培训、工资支付、工资结算等信息,实时监控施工企业用工实名制管理情况。
4.公开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和行业监管部门及我局作为建设单位或实施机构的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我区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和支付日期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工资维权信息。
5.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联动银行落实施工企业农民工工次银行代发制度,督促施工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实现月结月清(对不足1个月的短期或临时性用工,可以现金方式支付,在用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发放必须有书面影像记录)。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编制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等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形成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范处置施工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投资管理科(总工办)。投资管理科(总工办)要牵头做好“无欠薪”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各工程科室要充分发挥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主体作用,确保履职尽责到位。
(二)严格督查考核。将落实“洞头无欠薪”行动工作列为投资管理科(总工办)、各工程科室月工作和绩效考核重点内容。投资管理科(总工办)要定期督查通报各工程科室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突出的或发生重大欠薪事件、履职缺位的科室和个人,依规提请局党组予以表扬或问责。
(三)注重氛围营造。投资管理科(总工办)要会同办公室(督察科)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广泛宣传“洞头无欠薪”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认真开展“工资不拖欠、维权要理性”系列活动,引导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附件:1.落实“洞头无欠薪”行动主要任务分解表
2.施工企业用工实名制管理信息表
附件1
落实“洞头无欠薪”行动主要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时限或完成时间 | 责任科室 | 责任领导 | |
1 | 严格项目 建设管理 | 强化施工过程监管,严防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 | 项目建设全过程 | 各工程科室 | 各分管领导 |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价款。 | 项目建设全过程 | ▲财务科 各工程科室 | 叶文海 | ||
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信息公开制度。 | 项目建设全过程 | ▲办公室(督查科) 各工程科室 | 林忠荣 | ||
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月检查制度,做好重要时段专项检查。 | 项目建设全过程 | 各工程科室 | 各分管领导 | ||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失信施工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 项目建设全过程 | ▲各工程科室 财务科 | 各分管领导 | ||
2 | 落实各项防范机制 | 差异化收缴工资支付保证金。 | 2018年2月28日前 | ▲财务科 各工程科室 | 叶文海 |
分账支付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 | ▲财务科 各工程科室 | 叶文海 | |||
推行用工实名制。 | ▲各工程科室 投资管理科(总工办) | 各分管领导 | |||
公开施工现场维权信息。 | ▲投资管理科(总工办) 各工程科室 | 洪正金 | |||
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 财务科 | 叶文海 | |||
3 |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编制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 2018年1月31日前 | 投资管理科(总工办) | 洪正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洞头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ongtouqu/20210529/10090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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