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州市洞头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文件
洞国资办〔2018〕43号
各区属国有企业:
经研究,现将《洞头区区属国有企业“清廉企业”培育创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积极开展培育创建工作。
温州市洞头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洞头区区属国有企业“清廉企业”培育创建方案
根据区《关于开展五位一体“清廉细胞”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洞清廉发〔2018〕1号)文件精神及区级国企改革工作推进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净化国有企业政治生态,扎实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有利促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为加快建成海上花园提供坚强保障,结合洞头区区属国有企业实际,经研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18年到2022年,通过5年时间,分阶段实现建立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国有企业职工队伍建设、强化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廉洁的目标,促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及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力争区属国企(内部机制健全企业)50%以上创成 “清廉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保障
1.健全机构。完成“清廉企业”培育创建任务,监督企业建立“清廉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要求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2.责任落实。结合实际制定“清廉企业”建设方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强化班子建设
1.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各“清廉企业”要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引导班子成员融入支部组织生活、企业领导人开展员工专题教育课,增强班子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强。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各“清廉企业”班子成员之间既权责明确、分工负责,又团结协作、“一盘棋”推进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定有力,执行力强。
(三)强化权力约束
1.防控机制健全。各“清廉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内控制度,确保内部机制顺畅,明确内部控制主体和控制目标,加强职工日常监管。
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控,健全工程招标、物质采购、产权转让、资产租赁、财经管理等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超前化解权力运行中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的风险。
全面防控廉政风险,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控,并适时开展廉政风险动态修正,拓宽预警范围、预警对象、预警内容,积极探索建立预警向治本转化的有效办法和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强化预警效果。
2.权力运行公开。各“清廉企业”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建立党务、企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阳光审批、阳光财务、阳光人事,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运行流程,全面及时公开公示。
(四)树立企业新风
1.宣传氛围浓厚。各“清廉企业”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基层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文化栏等各类平台推广企业清廉文化活动,宣传反腐倡廉建设的做法和成效,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纪政纪条规知识,做到内化于心。通过廉政标语、廉政格言警句、廉政文化宣传栏等多种形式,举办多种形式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2.法纪教育深入。各“清廉企业”要将廉政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廉政法规教育、政治品质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
3.提高社会评价。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各企业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完善机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发挥职工创业激情,端正职工态度;确保企业良性经营,监督营商环境建设;针对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五)加强清廉教育
加大职工廉洁教育制度,坚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廉政风险点,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定和廉洁自律规定,防止出现违反移风易俗、从业行为不清廉、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