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消保委各成员单位:
为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落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以“凝聚你我力量·共促放心消费”为主题的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为中心,以开展“凝聚你我力量·共促放心消费”主题活动为重点,持续改善消费环境,破解消费维权难点问题,引导消费者自觉参与消费环境治理,主动监督;推进经营者落实第一主体责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推动洞头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凝聚你我力量·共促放心消费”年主题宣传活动
通过区主流媒体、消保委成员单位、消保委分会、消费维权义工组织、行业协会等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微信朋友圈等,在线上大力开展宣传以“凝聚你我力量·共促放心消费”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让年主题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基地、进网络。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形成消费维权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社会氛围。
(1)通过“洞头发布”“洞头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分期发布年主题、区消费维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2019年度的相关工作情况、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及披露消费侵权经营者“黑名单”。
(2)融合年主题,开展一期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网络知识答题抽奖活动。(区消保委秘书处、各成员单位、消保委分会,3月上中旬)
(二)开展“我消费·我监督”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