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昌办〔2010〕38号
各社区、辖区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公正及时地解决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对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作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昌国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陈小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主任:华潘安(街道党工委委员)
余文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沈海蓉(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夏志华(街道经贸科科长)
郭 睿(街道司法所副所长)
袁海燕(街道劳动保障站站长)
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址设在街道劳动保障站和就业服务中心,由袁海燕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0一0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机构 成立 通知
抄送: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0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