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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定司 [2009]7号
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局各科室,区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现将《2009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司法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市司法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区委政法委
定海区司法局办公室 2009年2月27日印发
2009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09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优化提升、强化保障、统筹发展、确保稳定”这一主题,积极整合职能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履行司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服务经济民生发展的双重工作职责,坚定信心,乘势而为,着力“四个突破”(“大调解”格局建设有新突破、法律服务能力有新突破、矫治工作质量有新突破、基层基础建设有新突破),提升“五种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推进依法治理的能力、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实现科学发展的能力),为全面开启大桥时代新进程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围绕中心,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力度,着力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硬任务,作为第一责任,采取切实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1.抓住新契机,努力夯实司法行政根基。市局已将09年确定为“基层基础建设年”,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把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努力达到四个“进一步”,不断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基层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扎实,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查漏补缺,注重质量。通过主动汇报、加强沟通、深入调研,积极探索直属司法所试点建设,找出适合我区司法行政发展的有效途径,逐步理顺司法行政体制问题,把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和高层次推进。二是基层装备设施进一步完备,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关于基层司法所建设的要求,紧紧抓住“基层基础建设年”这一契机,积极规划,主动争取,舍得投入,进一步改善基层装备设施,同时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求,积极试行基层司法所网上联网办公,以信息化推动工作的规范化、业务的标准化。三是基层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以提高能力为核心,继续高度重视基层队伍素质提高。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司法所的工作指导力度、业务培训力度和其他服务力度,在此基础上做到相关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推动基层队伍由素质的提高向素质能力共同提高的转变,努力将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四是基层职能履行进一步全面,紧紧围绕“网格化管理 组团式服务”这一基层管理模式,积极将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的触角向各个相关网格延伸,在满足网格内居民法律服务需求的同时,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进一步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2.拓展新领域,着力构建“大调解”格局。以服务平安和谐新定海建设为抓手,在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的同时,按照“人民调解工作重创新”的要求,积极创新,全面认真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实现三个“更加”。一是部门联动更加紧密,在充分发挥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相关部门的力量,加强跨区域联防联调工作,探索推进跨区域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为刑事案件和信访案件。联合外口办、市场局、经贸局、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在外来人口聚居区、集贸市场、交通事故多发区、劳动争议、重大项目推进处等矛盾纠纷易发部位,以人民调解工作室或法律顾问室等形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在法律服务工作中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引导、帮助当事人尽可能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对接机制更加有效,在继续主动做好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与公安派出所的联动机制,强化人民调解与公安行政调解对接机制,并积极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三位一体”调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把信访案件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这个切入点,把可能引起上访缠访的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作为基层调解组织预防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心枢纽作用,全力解决好经常困扰党委政府正常开展工作的难题。三是矛盾排查更加主动,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信息情报网络,全面做好矛盾纠纷的预警和预防工作。在每个季度以及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期,组织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摸及预防工作,对热点问题、重点人群和可能引发群体信访或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做到提前预警、尽早发现、及时反馈、及时处置。要进一步落实当前因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等纠纷排查工作,深入开展上访、信访案件定期集中摸排调处工作,疏通信息反馈渠道,使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做到排查到位、调处到位、防控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区”的工作目标。
3.对照高标准,全力规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司法行政职能转变的重要机遇。要始终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作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着力点,继续规范我区的矫正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的素质和业务培训力度。要根据各类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积极实施“帮学、帮困、帮贫、帮医”等人性化矫正措施,确保矫正对象零犯罪。要以帮助归正人员融入社会,维护社会和谐为基本要求,加强管理服务意识,主动与民政部门协调,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归正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帮助刚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办理就业或失业登记,加强就业指导。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为归正人员寻求社会的帮助和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我区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二、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大法律保障工作力度,着力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今年,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我区部分企业也面临着很多发展困境,对全区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作为法律服务部门,我们要切实承担起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要以全区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法律进企业、重大工程专项经营、政府依法行政和决策、参与处理信访活动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保障的作用。一是要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努力服务企业转型升级。要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和政策变化,及时跟进服务,通过“法律体检”等形式,积极为企业资产重组并购、完善企业管理、强化困难企业破产保护等方面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努力帮助企业预防和化解各类风险。要以“法律进企业”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整合职能资源,提高服务效能和针对性,努力为企业转型升级、解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要做实专项经营工作,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为政府排忧解难、为群众维护权益、为企业保驾护航”为宗旨,精心打造具有定海特色的专项经营品牌。在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根据地方和工程实际情况,主动服务,根据需要采取区块式组团服务的方式,通过设立“法律顾问室”等措施及时主动为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要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职能优势,实实在在地为重大项目建设预防一些群体性事件,规避一些经济损失风险。三是要发挥法律服务资源优势,着力服务全区中心工作。进一步做好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参与领导接访和信访等工作,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减少行政诉讼。根据区委部署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结合继续开展“法律四进社区”活动,调整现有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与渔农村新社区续签服务协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利用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手段,积极服务于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改革、加强和改善农村社会管理。
三、创新思路,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提升推进依法治理的能力
要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总结经验,逐步改进不足,着眼于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在普法重点对象、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宣传内容和整体推进上下功夫,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上下功夫。
1.把握关节点,增强部门联动。积极主动和相关部门联系沟通,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不断充实普法队伍力量。一是联合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人劳局等单位共同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扎实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讲座等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联合区教育局、团区委、关工委等单位共同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法制教育列入学校教学大纲,确保法制教育的“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和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模式全面实施;三是联合发改局、经贸局、总工会等单位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经营理念和职工的法制意识;四是联合区委组织部、民政局、农林局等单位加强对农渔民和农渔村干部的法制教育,以建设民主法治社区(村)为抓手,着力提高村(居)民自治的能力。
2.抓住着力点,推进“法律七进 ”。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以开展各类专项活动为抓手,调动各相关部门积极性,推进“法律七进”稳步实施。一要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抓手,将法制学习列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法律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制定机关学法用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促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经常化、规范化。二要根据全区农渔村工作实际,加强农渔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图板巡展、普法宣传橱窗、“三下乡”等活动大力开展适合农渔民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三要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为落脚点,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活动,结合治理和整顿学校周边环境,加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学生创造健康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四要依托专项经营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通过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五要以法律法规进宗教场所工作为拓展点,全面开展特殊对象普法宣传教育。继续深化残疾人普法教育,加强渔民伏休期的法制宣传,落实送法到渔区船头活动,将普法视角向海上延伸。六要继续深化“法律进军营”活动,不断加强与部队官兵的联系,做好宣传资料发放,法制讲座、培训等活动,努力将普法工作融入到部队官兵日常生活。
3.寻找突破点,提高普法实效。积极寻求普法工作新的突破点,利用网格化管理手段,在各个网格中安排普法联络员,通过日常上门走访全面开展法制宣传;在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上寻求突破,进一步发挥区普法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努力研究适合全区实际的普法协调机制;在普法工作的管理方法上寻求突破,充分发挥网络宣传阵地,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在农渔村法制教育上寻求突破,依托“民主法治社区(村)”建设,从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和民主法治等方面提升法制教育实效。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融入到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中,努力做到普法宣传与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互为相长。
四、强化职能,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着力提升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做到“应援尽援”,有效解决经济困难群体的“民生”问题,是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一项重要职责。今年,要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做到三个“新”,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数量和质量,进一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一是窗口建设有新气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对法律援助中心沿街“落地”接待窗口的建设要求,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反映,积极争取支持,在市中心临街店铺落实接待窗口,进一步方便困难群众求援;加强窗口硬件建设,进一步改善法律援助服务设施,完善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碍通道,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援助领域有新拓展,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网络的覆盖面,完善便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使越来越多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都能及时获得帮助。继续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的援助力度,完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必要时采取上门服务、现场受理案件等方式,为他们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要以保障渔农民合法权益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在渔农村的宣传力度,完善渔农村法律援助站建设,努力做到“有牌、有人、有场地”,根据实际,适当放宽渔农民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让更多的渔农民享受到法律援助。三是援助功能有新发挥,继续配合政府中心工作,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领导接访活动,为领导处理信访问题当好参谋和助手,并为来访者提供法律意见,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与信访工作的联动机制,前移法律援助接口,实行法律援助与信访工作的无缝对接,实现1+1﹥2的社会效果。
五、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保障水平,着力提升实现科学发展的能力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主题,并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继续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不懈地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要利用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月度会议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理论学习,确保每位干部职工能全面领会党的方针政策,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和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要抓好队伍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好基层司法所干部职工在职期间的各类岗位培训、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及其他培训工作。要继续深化岗位练兵活动,建立各类法律服务人员岗位练兵活动长效机制,推进岗位练兵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指导帮助基层开展工作,努力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司法行政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通过社会新闻媒体等渠道,不断加大对外信息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宣传考核标准和奖励措施,积极营造系统上下重视信息宣传的浓厚氛围。要加强网站建设,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同时,让更多的人了解司法行政事业。要切实加大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典型的宣传力度,从抓导向、抓重点、抓阵地、抓整合、抓保障入手,不断增强对外宣传的实效,努力树立司法行政部门和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监督,筑牢拒腐防变防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入手,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中。深入开展党纪法规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努力做到警钟长鸣,增强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的意识。根据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矫正工作者以及司法所其他工作人员的不同职业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完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一案一卡”制和援助案件听庭制,通过典型宣传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的教育监督力度,加强信访工作,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促使其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