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附件:1、干览镇人民政府使用公章登记表
干览镇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党委印章、政府印章、党政办公室印章由党政办保管和使用,印章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若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其责任。
2、党委印章、政府印章和党政办公室印章实行使用登记制度,由办公室设立使用台帐,详细记录使用次数、内容、审批人及经办人等信息。党委政府的行文、决定、人事任免、合同、项目、协议书、责任书等重大事项用章由书记、镇长审阅签批后,方可用印;以党委、政府名义下发的一般性文件、经常性业务报表、常规上报材料等需用印材料必须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用印;日常事务用章由党政办按程序和规定办理,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
4、携带印章外出,必须做好领用登记,注明用章事由和用章时间,由经手人做好签领手续,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并负责领用期间的一切责任。
6、印章保管人员工作变动或外出,应及时办理印章移交手续,保管人员不得私自转交他人。印章移交手续须由第三方鉴证。
7、加盖公章必须由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不允许用印人员自己加盖。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