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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2011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全面完成新伏休制度管理的各项任务,根据东海区和省、市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新伏季休渔制度。以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思想更加统一,态度更加坚决,措施更加有力,工作更加严实”的工作方针,通过广泛宣传、严格管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伏休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实现2011年我区伏休渔船“零违规”。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30日前)。主要工作是学习宣传贯彻东海区、省、市伏休会议与区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执行新伏季休渔制度的组织领导,全面部署伏休管理工作,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因工作和人事变动,调整区伏休领导小组,各有关乡镇(街道)也应充实和完善伏休工作领导班子,承担本辖区伏休管理的组织、领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工作。区伏休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人员,组成四个伏休检查组,检查、督促本区的伏季休渔工作(检查组名单附后)。
2.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根据本地的具体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伏休管理工作计划与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根据区伏季休渔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乡镇(街道)、社区(村、社)、作业渔船要逐级签订伏休责任书,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在责任状中加以明确,真正把伏休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开展宣传教育。要拟定具体的宣传计划,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特别是发挥乡镇有线电视广播网的作用,及时发布伏休通告,广泛宣传伏休的有关规定。
4.加强监督指导。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在4月30日之前组织人员对社区(村、社)的伏休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帮助社区(村、社)做好各项伏休准备工作。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尽早安排落实伏休管理的人员、船只,做好准备工作。同时,为了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搞伏休的环境氛围,区伏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0580—2553999、2556972。
(二)实施阶段(5月1日—9月16日)。主要任务是深化宣传教育,组织渔民学习培训,强化海陆检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整个伏休管理的始终,大力宣传伏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事迹,促进整个伏休工作的顺利进行。
2.确保全区伏休渔船按时进港休渔。要以村(社)为单位建立伏休渔船联系制度,及时了解掌握伏休渔船的动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本辖区内的休渔船分别在5月1日12时、6月1日12时之前回港休渔,并认真执行《东海区伏季休渔渔船首报制度》规定。
3.切实做好休渔网具入库封存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证集中”的管理目标,落实存放休渔网具的仓库和地点,休渔网具离船率应达到100%。该项工作应在5月5日和6月10日之前完成。
4.强化执法检查。区渔政船(艇)在伏休期间必须处于适航状态,服从区伏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遣。渔业执法部门要制定海上、港口检查计划,经常组织海上巡查,严把海上、港口检查关。工商、边防要积极配合,做好市场、鱼货集散地的监督检查,严禁违规渔获物上市。在整个伏休期间,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休渔渔船的动态报告,每两周一次向区伏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550120)上报本辖区伏休渔船的动态情况。
5.加强中后期管理。各有关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7月1日、8月1日和9月16日三个开捕的后期检查管理工作。对桁杆拖虾作业渔船的后期管理,应重点防止拖虾渔船携带电脉冲禁用渔具及拖网网具出海违规生产。对拖网和帆张网渔船的后期管理,重点是要防止因潮水原因“抢跑道”提前开船。要严格控制装网、冲冰、补给时间,该时间由区伏休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需要提前装网、冲冰的渔船,必须由所在乡镇(街道)担保,经区伏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开捕前夕,各乡镇(街道)和区伏休检查组要在重点休渔乡镇(街道)、村(社)蹲点,实行24小时监控。6月25日至7月1日、7月25日至8月1日、9月10日至9月16日期间,必须每天16时前向区伏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伏休渔船的在港情况。
6.积极做好培训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抓紧时间制定伏休期间的渔民培训计划,并于4月底之前上报区伏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渔政渔监站。培训内容要以渔民岗位技能和渔业安全生产知识为重点,同时要加强涉外渔业管理规定和法制学习培训。
(三)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30日)。主要工作是全面掌握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分析解剖原因,并对整个伏休工作进行考核考评。各乡镇(街道)应在9月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区伏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今年是休渔制度实施的第17年,也是单层刺网纳入休渔和帆张网作业调整休渔时间(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的第一年,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具体内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站在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度,站在发展定海现代渔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实施新伏季休渔制度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松懈思想,真正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行动一致。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形成政府负责全面抓,渔业主管部门具体抓,各有关部门配合抓的管理局面。要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各地的渔业生产特点和伏休管理状况,从组织领导、舆论宣传、监督检查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伏休责任制,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地应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伏休举报电话号码,聘请部分渔民担任伏休管理监督员,形成社会各界普遍关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管理,落实制度。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长效机制建设,对于一些好的制度和好的做法要继续支持,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改进。特别是针对2011年休渔渔船种类多,时间节点多,各乡镇(街道)要有充分的准备,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做好扎实有效的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要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坚持以块块管理为主,不攀不比,从我做起,管好“自己”,对伏休重点渔业乡镇、村(社)、重点作业渔船,要实行重点监控,随时掌握船只的动向,密切注意违法违规苗头,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要牢牢把握港口补给关、易地补给关,禁止任何单位提前给拖虾、拖网和帆张网等伏休渔船供水、供油、供冰,对违法单位要按照《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要组织力量,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保证伏休管理海上检查和陆地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伏季休渔检查组名单
附件:
伏季休渔检查组名单
组别 | 局领导 | 人员组成 | 负责乡镇(街道) |
第一组 | 蒋海裕 | 王方斌、周东、徐争妍、夏满琴 | 面上组 |
第二组 | 叶久生 | 王国钰、洪国营、徐健康、李明 | 金塘、册子、岑港、盐仓 |
第三组 | 周晨光 | 裘 锦、张志军、李辉、周信江 | 长白、小沙、环南、城东、解放 |
第四组 | 胡光远 | 黄德成、陈永刚、王文青、殷德义 | 北蝉、干览、白泉 |
注:划横线为组长。
海上检查组:由中国渔政33011和中国海监7015船负责,检查人员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