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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交通局关于开展“爱心彩虹”文明交通活动的通知

2021-06-03 定海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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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交〔2010〕168号

局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爱心彩虹,文明出行”活动,全面提高大桥时代定海市民文明交通素养,努力构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定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爱彩虹”文明交通活动的通知》(定委办发[2010]123号)精神和要求,决定在全系统内开展为期三年的“爱心彩虹”文明交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大桥时代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根本性、基础性、源头性问题为切入点,大力开展以“爱心彩虹”为主题的文明交通活动,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参与,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巩固深化“构建和谐交通,争做文明市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建设成果,积极引导全社会不断提高文明出行意识,为争创省级文明区奠定扎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和目标
  进一步提升我区客运企业及驾驶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农村公路基本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率达85%以上。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文明交通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广大群众对交通出行安全感和交通环境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实施步骤
  文明交通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2010年重点在宣传发动、树立文明交通意识、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突出问题上下功夫。2011年重点在解决交通管理一些顽症、痼疾上下功夫。2012年重点在巩固成果、扩大实效、健全完善文明交通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功夫。
  (一)宣传引导阶段(2010年)。
  1.开展“爱心彩虹”进驾校活动。10月-12月期间深入开展“爱心彩虹”文明交通宣传教育进驾校、进企业活动。(落实单位:区运管所)
  2.开展“爱心斑马线,文明过马路”活动。确定若干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创建点,倡导机动车“斑马线让行”,严格示范路口管理,引导群众文明过马路,教育驾驶员礼让斑马线。(落实单位:区运管所、区公路段、金塘分局)
  3.开展“优秀客运驾驶人”评选活动。进一步落实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教育主体责任和交通安全教育机制,确保内部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倡导斑马线礼让行人、高峰期规范行车等文明交通行为,营造争当文明出行标兵、争创文明交通先进的浓厚氛围。评选表彰区级“优秀客运驾驶员”。(落实单位:区运管所、金塘分局)
  (二)解决痼疾阶段(2011年)。
  1.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村路网结构,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条件。(落实单位:区公路段、金塘分局)
  2.实行事故多发路段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挂牌整治制度。对挂牌的上年度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整治,制定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治理计划,力争到2011年底基本完成县道以上临水危险路段和落差8米以上危险路段治理任务。(落实单位:区公路段、金塘分局)
  3.加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进一步落实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外省长驻我区货运车辆驾驶人的从业资格管理,规范外省长驻我区货运车辆的驻点经营登记,并实行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落实单位:区运管所、金塘分局)
  4.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对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学生接送车驾驶人进行教育培训,面对面宣传率达到90%以上。(落实单位:区运管所、金塘分局)
  5.强化驾驶人培训、考试机构主体责任。加强对驾培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信誉考评体系。对3年内驾龄驾驶人频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驾驶培训和考核、考试机构责任倒查机制。(落实单位:区运管所)
  (三)巩固成效阶段(2012年)。
  1.开展“文明交通形象大使”推选活动。在行业内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形象大使”推选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和发动,将不同群体的交通参与者中具有影响力、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人物推荐参评市级、省级“文明交通形象大使”。(落实单位:局运安科、区运管所、区公路段、金塘分局)
  2.检查总结。检查检验推选上报的文明示范单位和个人,认真总结三年来文明交通活动取得的经验和成效,适时召开会议表彰先进,对下一轮文明交通活动进行部署。(落实单位:局运安科、局人事教育监察科、区运管所、区公路段、金塘分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文明交通活动是提高全民文明交通素养、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需要,也是创新交通管理、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客观要求。要深刻领会“爱心彩虹”的主旨内涵,充分认识开展“爱心彩虹”文明交通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为加强对文明交通活动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督查考核,专门成立定海区交通局“爱心彩虹”文明交通活动领导小组。
  (二)明确落实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省级文明区创建、“三年交通畅通提升工程”实施、“平安畅通县(区)”创建等活动,充分发挥考核评比的杠杆作用,大力推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管理合力。要充分调动运输单位参与文明交通活动的积极性,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明确运输企业、出租车经营公司在文明交通活动中的职责。要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载体,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全民参与、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注重培养典型,发挥示范作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养推出一批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交通示范路口等先进典型,引导推动面上工作开展。要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推广,及时总结文明交通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对在活动中创造、提炼的先进经验,要及时宣传推广,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四)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取得实效。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爱心彩虹”文明交通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局文明交通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对文明交通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各落实单位要将2010年文明交通活动实施进展情况于每月23日前上报,将全年工作情况于12月10日前上报,并将重要活动、专项工作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037596,传真:2031143)。


    附件:1.定海区交通局“爱心彩虹”文明交通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定海区“爱心彩虹”形象标识。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


定海区交通局“爱心彩虹”文明交通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戎仁文
副组长:车利康   邬勤平   虞建军   傅造娟
成  员:缪富平   陈小华   刘璋宏     缪承强   刘奋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定海区交通局运安科,缪富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爱心彩虹”形象标识

 

    标识说明:此标识为活动主打品牌,发动市民一齐喊响“文明交通,从我先行”的口号。标识整体为圆形,象征美好和谐。内为“心”状造型,意指爱心,又寓意生命。形象标识主要元素来自彩虹的形态及道路的线条。彩虹寓意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也代表舟山跨海大桥,颜色采用交通信号灯的红、黄、绿色调,呼应交通管理元素;白色块状线条与斑马线相符,意指生命线,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珍爱生命、关爱生命。蓝色衬底,意指海洋,与舟山海岛人文环境有机结合。周围用“爱心彩虹文明交通行动”、“文明交通从我先行”文字环绕,与活动主题、口号密切关联,使广大市民一看到标识就联想到文明交通、安全交通,从而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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