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局各科室,区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2012年3月底前,我区区、乡(镇)两级人大任期届满,将进行换届选举。这次换届选举,正值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启动之年,也是选举法重新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因此,搞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和幸福宜居定海建设至关重要。为了紧密配合该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区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专项法律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为人大换届选举营造规范有序的法治氛围。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广泛宣传《宪法》、《选举法》等与选举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区形成学习贯彻《宪法》、《选举法》的热潮,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护法意识;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积极作用,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选区,针对候选人推选程序、条件、提名方式及具体投票程序等进行宣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民主法治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二)加强矛盾纠纷调处,为人大换届选举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原则,依托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两级调解组织,发挥矛盾排查网络优势,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全面掌握纠纷动态,对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排查化解,努力为全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提升法律服务功能,为人大换届选举提供坚实可靠的法律保障。组织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为群众解答人大换届相关法律问题,引导广大群众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当好全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参谋和法律助手。同时,畅通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和基层司法所“148”法律服务专线,对涉及人大换届选举的法律问题,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解、有难必帮”。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学习宣传与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切实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深入宣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与换届选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选民依法参与区、乡(镇)人大代表选举,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法治定海”、“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做到法制宣传为换届选举服务。
(二)不断创新换届选举法制宣传方式方法。要在做好《定海普法—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专辑》等有关材料编印发放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定海普法网以及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法制栏目,手机普法报开展换届选举相关法律宣传。要依托“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创新和丰富法制文艺载体,充分运用“六五”普法乡村行等活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选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宣传内容入口、入脑、入心,提高法制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不断巩固传统宣传阵地,依托标语、板报、宣传栏、公告栏、村务公开栏等普法阵地,借助社区法律顾问、法制宣讲员、“两委会”干部等普法骨干,对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大力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社会的关注度。
(三)积极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换届选举前,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社区、村组和群众,把每个选区的具体情况摸准吃透。特别要切实抓好难点、重点选区的选举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做好思想工作,避免影响和谐、稳定的事件发生。对于排查出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各种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预案。对排查出来的未调解或调解不彻底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逐案分析,做到对症下药,不留死角。
(四)认真配合做好选民登记排查审定工作。各司法所要认真配合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及时向乡镇(街道)人大汇报辖区内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情况,对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及时登记,为选民资格审定提供准确数据。同时,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收集掌握其思想动态、家庭状况、行踪和现实表现,对重点帮教对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加强日常监督,在宣传他们权利、义务的同时,积极预防扰乱治安、重新犯罪的情况。
(五)扎实开展多措并举的法律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为换届选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各社区法律顾问要及时编辑整理人大换届选举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条文,并针对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为所在社区提供针对服务。律师、基层法律服工作者以及相关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选民中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特别要从法律角度,依法、及时、准确地为群众解答问题,为选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引导和帮助选民更好地实现民主权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基层司法所、局有关科室和区属法律服务机构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提供法制保障。
(二)落实责任。要把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法制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业务分管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专项法律服务工作的具体指导,抓好工作部署,抓好工作落实,抓好督促检查。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要分工负责,充分发挥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职能作用。
(三)强化宣传。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区属法律服务机构对有关工作情况和典型事例要加强宣传报道,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并以信息等形式报区司法局。
2012年3月底前,我区区、乡(镇)两级人大任期届满,将进行换届选举。这次换届选举,正值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启动之年,也是选举法重新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因此,搞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和幸福宜居定海建设至关重要。为了紧密配合该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区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专项法律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为人大换届选举营造规范有序的法治氛围。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广泛宣传《宪法》、《选举法》等与选举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区形成学习贯彻《宪法》、《选举法》的热潮,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护法意识;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积极作用,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选区,针对候选人推选程序、条件、提名方式及具体投票程序等进行宣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民主法治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二)加强矛盾纠纷调处,为人大换届选举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原则,依托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两级调解组织,发挥矛盾排查网络优势,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全面掌握纠纷动态,对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排查化解,努力为全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提升法律服务功能,为人大换届选举提供坚实可靠的法律保障。组织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为群众解答人大换届相关法律问题,引导广大群众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当好全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参谋和法律助手。同时,畅通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和基层司法所“148”法律服务专线,对涉及人大换届选举的法律问题,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解、有难必帮”。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学习宣传与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切实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深入宣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与换届选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选民依法参与区、乡(镇)人大代表选举,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法治定海”、“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做到法制宣传为换届选举服务。
(二)不断创新换届选举法制宣传方式方法。要在做好《定海普法—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专辑》等有关材料编印发放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定海普法网以及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法制栏目,手机普法报开展换届选举相关法律宣传。要依托“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创新和丰富法制文艺载体,充分运用“六五”普法乡村行等活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选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宣传内容入口、入脑、入心,提高法制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不断巩固传统宣传阵地,依托标语、板报、宣传栏、公告栏、村务公开栏等普法阵地,借助社区法律顾问、法制宣讲员、“两委会”干部等普法骨干,对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大力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社会的关注度。
(三)积极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换届选举前,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社区、村组和群众,把每个选区的具体情况摸准吃透。特别要切实抓好难点、重点选区的选举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做好思想工作,避免影响和谐、稳定的事件发生。对于排查出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各种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预案。对排查出来的未调解或调解不彻底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逐案分析,做到对症下药,不留死角。
(四)认真配合做好选民登记排查审定工作。各司法所要认真配合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及时向乡镇(街道)人大汇报辖区内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情况,对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及时登记,为选民资格审定提供准确数据。同时,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收集掌握其思想动态、家庭状况、行踪和现实表现,对重点帮教对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加强日常监督,在宣传他们权利、义务的同时,积极预防扰乱治安、重新犯罪的情况。
(五)扎实开展多措并举的法律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为换届选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各社区法律顾问要及时编辑整理人大换届选举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条文,并针对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为所在社区提供针对服务。律师、基层法律服工作者以及相关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选民中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特别要从法律角度,依法、及时、准确地为群众解答问题,为选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引导和帮助选民更好地实现民主权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基层司法所、局有关科室和区属法律服务机构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提供法制保障。
(二)落实责任。要把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法制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业务分管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专项法律服务工作的具体指导,抓好工作部署,抓好工作落实,抓好督促检查。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要分工负责,充分发挥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职能作用。
(三)强化宣传。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区属法律服务机构对有关工作情况和典型事例要加强宣传报道,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并以信息等形式报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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