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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局机关开展教育规范年活动的通知

2021-06-03 定海区 收藏
朗读
局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理想宗旨、党风党纪和勤政廉政教育,切实规范干部职工从政行为,根据区纪委相关要求,决定在局机关开展教育规范年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当前,在加快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大背景下,定海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要求我们必须加快形成适应新区建设和群众需要的司法行政服务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能力。近年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局机关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总体上同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是相适应、相符合的。但与时代的要求、发展的需要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改进与解决的问题,部分干部职工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法治理念、工作作风、品德修养等方面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因此,在局机关深入开展教育规范年活动,就是要围绕当前局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全面加强针对性教育,使干部职工牢记宗旨,勤政廉政,规范行为,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树立和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为定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指导思想
    开展教育规范年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勤政廉政主题,结合创先争优以及“发扬传统 坚定信念 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从政行为,推进崇尚廉洁社会氛围的形成,使局机关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全身心投入到司法行政科学发展事业上来,为加快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幸福宜居定海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三、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1年11月底结束。
    四、活动内容
    这次“教育规范年”活动以认真开展“五项教育”为基本内容,以提升“五种能力”为主要目的,着力解决局机关干部队伍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法治理念、工作作风、品德修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政为民的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为开启幸福宜居定海建设新征程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提升服务发展能力。依托“发扬传统 坚定信念 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优良革命传统,通过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重读红色经典、瞻仰革命旧址、观看红色影片、七一党日活动、网上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组织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切感悟党的光辉历程,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时代背景、实践基础和历史地位,坚持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现实目标和鲜明特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干部职工的精神信仰和基本价值取向,增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结合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专题学习、座谈讨论、集中培训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宪法、刑法、刑诉法、人民调解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深刻理解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的科学内涵,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其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和建立法治国家的思想认识,进而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的本领。同时,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积极培育“崇尚法治、客观公正、脚踏实地、扎实苦干”的工作信念和精神。
    (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教育,提升开拓创新能力。根据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实际,以“围绕中心创先进、立足本职争优秀”为主题,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媒体宣传、事迹报告、论坛交流等形式,积极开展创业创新先进典型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对照先进、查找差距,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行动上创先争优。同时,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各级政法以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座谈讨论、参观考察、形势报告等多种形式,使全局机关干部进一步理解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设立的重大意义,了解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趋势及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任务,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目标和任务,使司法行政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在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上有新的认识,努力为实现定海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深入开展勤政廉政教育,提升廉洁自律能力。正确把握预防和惩治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勤政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开展检查、督查,做好防微杜渐和有效预防工作。同时,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培训内容,通过一把手上廉政党课、撰写心得体会、开展论坛交流等形式,开展廉洁奉公教育、示范警示教育、正反典型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良好工作氛围。根据区纪委要求,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按照“明确岗位职责,找准廉政风险,制订防范措施”的要求,结合岗位职责,深入查找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点,认真梳理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完善相应的防范措施,切实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晰,防范措施得力。
    (五)深入开展服务形象教育,提升服务为民能力。结合大众评机关活动,深入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以提升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开展“佩党徽、亮身份、树形象”等活动,教育引导窗口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严格执行区委有关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外出学习考察、疗养等方面的规定,不断简化、改进和规范相关程序,切实压缩行政费用,节约能源资源,增强机关干部的行政成本意识,倡导“勤俭节约为荣,奢侈浪费为耻”的风气。继续深化机关效能督查制度,治庸治懒治散、提能增效,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营造昂扬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开局之年,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站在为全区经济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教育规范年”活动的认识,把开展“教育规范年”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积极探索、创造、运用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和载体,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活动纵深开展。局机关成立“教育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海良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协调、指导和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局政工科,由潘琼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注重质量,推动工作。要认真落实区纪委关于开展“教育规范年”活动的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五项教育”内容,通过深入开展教育、查摆和整改,真正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法治理念、工作作风、品德修养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实现提高“五种能力”的活动目标。要把开展“教育规范年”活动与服务全区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推进“创先争优”相结合,切实把活动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把活动成果及时应用到司法行政工作实践中去,确保“教育规范年”活动成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进步的有力措施。
    (三)总结提高,务求实效。在认真抓好常规性教育学习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创新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全力弘扬廉洁理念,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要注重总结“教育规范年”活动取得的好经验和新成果,不断完善和加强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感召力和工作推动力,为全面完成司法行政工作任务提供思想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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