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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属各部门: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委属各部门下设机构职能设置方案》已经管委会党委同意,现予印发。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2月20日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委属各部门
下设机构职能设置方案
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舟新办发〔2013〕17号)文件要求,结合金塘实际,提出如下管委会委属各部门下设机构的机构职能设置方案:
一、内设机构
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共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管委会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文秘、信息、调研、保密、督查、法制和档案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和网络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下设:
1.秘书科:负责各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日常政务和事务联络工作;负责管委会领导公务活动和管委会召开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起草和初审管委会、管委会办公室等各类文件;负责编写管委会大事记;负责机要、保密和国家安全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建设;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运转和归档并提出拟办意见;负责办公室自动化工作;负责印鉴和介绍信的使用、保管;负责报刊分发;负责档案工作,保管好档案室各类设备;负责各类文件的修改和审核;负责起草重要讲话稿、报告;负责管委会党委会、管委会主任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主任扩大会议和联席会议的会务组织、材料准备、记录和纪要整理;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打字、文印工作。
2.督查考核科:负责督查国家大政方针及省、市、区、管委会重要工作任务,管委会重要会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决定事项,重点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及管委会领导交办拟办的事项落实情况;负责政策调研、决策辅助、围绕管委会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汇总研究发展情况;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指导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管委会内设机构及有关职能部门考核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负责信息的收集、筛选和处理;负责省、市、区信息的上报下传工作;负责编辑金塘信息刊物;负责管委会网站的更新、管理和维护等工作;负责网络舆论反馈;负责定海区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交办单落实。
3.行政科(挂金塘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管委会的日常行政接待工作;负责管委会重大接待任务的计划安排和落实;负责管委会领导外出参观学习、考察活动的联络、协调及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行政后勤、财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和食堂管理;负责管委会归属管理的设备设施使用、维修、绿化、供电供水供气等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协调社会服务机构承担的服务性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交通;负责水电、电脑等设备维护修理,办公用品及相关固定资产的采购发放登记等后勤保障服务与协调工作;负责机关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公务用车的车辆购置、调度、维修及管理工作;负责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加油、洗车点的监管;负责正常车辆行驶;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挂金塘镇党委牌子)。
负责区域内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工作;负责宣传、文化体育、精神文明建设、统战侨务宗教等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工作;负责社会稳定、平安建设、信访、司法行政、调解、流动人口管理、消防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下设:
1.纪检监察科: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工作,受理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察投诉;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检查并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2.组织人事科: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协同宣传文化科做好党员的教育工作;负责委机关人事工作,负责社区(村)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制订、考核、督查,负责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教育管理及办理任免、待遇等审批手续;负责人才队伍建设。
3.宣传文化科(挂金塘新闻中心、金塘镇综合文化站牌子):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重大决策决定;组织对党员干部群众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的业务实施指导、协调和管理;负责组织和指导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引导社会舆论;制订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对策;指导、部署、协调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网络舆论监督、搜集。
4.统战科: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调查掌握联系全岛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负责台湾同胞、港澳同胞与海外侨胞人士、社团的联络工作;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负责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整合优化统战领域的人才资源;指导民族与宗教工作。
5.综合治理科(挂金塘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金塘镇禁毒办公室、金塘镇信访办公室牌子):贯彻执行有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司法、信访、平安创建、人民调解、消防、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抓好法制教育、及时处理各类民间纠纷,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开展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
另外在党群工作部下设人大办、人武部及群团组织。
(三)财政局(市地税局金塘分局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投资资金的筹措、调度;负责财政资金收支的监督管理、调控分配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对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社区(村)及各单位财务监管和内部审计。下设:
1.财政科(挂金塘镇内部审计工作站牌子):负责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研究制定、实施财政体制和财政分配政策;编制财政年度预算草案,办理预算调整事宜;负责委属各部门预算的编制;参与监督、检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负责财政资金核算管理、使用调控和监督,负责办理预算资金的收支核算,负责财政决算的编制工作;负责委属各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负责管委会财务、资金管理和盈余分配的监督管理和审计。
2.财务科(委托履行会计核算中心职能):负责建设性预算项目管理,管理财政基本建设资金;筹集安排并核算监督使用开发建设资金,负责项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审核、记录、计算和报告所管单位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根据所管单位工作需要,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依法进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做好单位会计资料和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有关财政法规制度,认真做好所管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3.资产管理科:负责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研究制定实物资产配置、更新、报废等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产权登记、界定、纠纷调处、资产清查、评估和统计报告等基础性工作;组织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负责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借、担保和收益等事项的审批与监督管理;负责研究制定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承办委属企业组建、改制、拍卖、兼并、破产、关闭等审批工作;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四)经济发展局(挂定海区金塘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牌子)。
负责拟订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产业与行业结构调整规划及投资鼓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年度投资项目计划安排、审批、报批和管理;负责指导各类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并提供服务;负责区域内经贸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统计等工作;负责旅游工作;负责金塘北部区域开发建设工作。下设:
1.经发科:负责拟订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产业与行业结构调整规划及投资鼓励政策,并组织实施;做好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与协调;负责年度投资项目计划安排、审批、报批和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负责安排限额内的基本建设项目,负责投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基本建设和重点、实事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重点、实事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并提供经济、技术、法律、信息等服务;负责区域内经贸管理等工作;负责金塘北部区域开发建设工作。
2.统计科:负责地区生产总值的测算、核算,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对管委会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宏观决策咨询建议,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综合统计分析报告;负责管理统计数据的公开公布和对外提供工作,编印各种统计资料;负责组织实施服务业、贸易业、住宿餐饮业、交通、仓储业、农渔业和农渔村经济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等统计调查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基层有关专业的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基础建设;负责各项普查工作。
3.安监科: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单位安全生产和渔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负责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等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监控重点企业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危害因素;负责组织协调安全事故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社会发展局(挂金塘镇人民政府牌子)。
负责拟订区域内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民政、科技、计划生育、劳动关系协调、就业指导等工作,配合做好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区域内农林、水利、海洋与渔业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区域内防灾、抗灾和救灾;负责区域内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下设:
1.社会事务科(挂镇计生服务站牌子):负责制定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坚持开展计生宣传、咨询等服务活动,及时做好计生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工作,严格执行人口计划,控制人口增长,查处违反计划生育的事件;负责抓好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工作;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初级卫生保健;配合抓好九年制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