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发布目的
为规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发布,保证对外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准确性,同时明确分局各科、稽查大队的管理职责,保障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特制订此流程。
二、发布原则
按照“谁组织、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由分局各科、稽查大队分别负责本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发布内容
2017年1月1日起产生的下列数据:产品抽验信息(包含抽验不合格信息与抽验合格信息,其中药品、器械的抽验信息由省局发布)、严重失信者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不包括违法广告信息)。其中严重失信者信息为2017年2月1日起产生的数据。
四、职责分工
分局食品药品信息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实行责任分工制度,按照信息发布范围及工作任务进行发布工作职责分工(详见附件),保障发布工作正常运转。
(一)信息收集与录入:由分局各相关业务科、稽查大队指定信息管理员,对各自业务范围内发生的符合发布要求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进行收集、编辑,按照一定格式要求录入。责任科室: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餐饮食品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稽查大队。
(二)信息审核:各相关责任科室、稽查大队录入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后,由其负责人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是否符合发布规定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分管领导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