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规范社区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营造勤政、廉洁、优质、高效的社区工作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作纪律
1、社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街道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勤奋工作,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同志之间团结友善,以诚相待,互相尊重,社区各项工作要积极配合、相互协作。
3、接待居民群众,做到礼貌待人,态度谦和,服务周到,依法办事。
4、严格遵守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午餐禁止饮酒,上班时禁止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等,严禁擅离工作岗位。
二、考勤要求
1、社区工作人员必须按作息时间上下班(含节假日值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溜岗、不串岗。
2、社区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外出公务等应事先向社区书记(主任)报告,社区书记(主任)应向副书记或副主任告知,确保干部去向明了。
3、请假实行分级管理。社区工作人员请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社区书记(主任)同意;2天以上经社区书记(主任)同意,报街道分管领导批准。社区书记(主任)请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街道分管领导同意;2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报街道主要领导批准。病事假、年休假、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等均需填写《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请假(休假)申请表》,按审批程序及权限审批后交街道城管科备案,以便年终时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