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属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推动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发展壮大社区村集体经济,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千企结千村、消灭薄弱村”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浙组〔2018〕7号)和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村企结对帮扶、发展壮大社区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舟组〔2018〕12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我区国有企业主力军和非公企业优势,助推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经研究,决定开展企业结对帮扶社区村发展集体经济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发展壮大农渔村社区集体经济是我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花园式国际人文港城建设的必然要求和迫切需要。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项目、信息等方面有多种优势,是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帮助发展农渔村社区集体经济的重要力量。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与社区村开展结对帮扶,对于发展壮大农渔村社区集体经济、推动我区乡村振兴走在前列,对于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非公经济人士成为合格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对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按照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总要求,以增强农渔村社区自我“造血”功能为核心,在机关部门结对帮扶基础上,引导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与社区村结对,开展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协同式服务,切实发挥各自产业、人才、资金、技术等优势,采取产业带动、项目帮扶、资金支持等多种方式,帮助发展壮大社区村集体经济,高水平推动我区乡村振兴。力争到2018年末,所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年收入保持10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到2021年末,实现社区村年收入均达到30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这一目标,形成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造血”机制。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建引领、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和出资人增强政治意识、投身社会建设,引导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发挥实质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力量,推动工商资本下乡、企业人才进社区村,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坚持科学谋划、因地施策。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尊重企业意愿,坚持自愿原则,立足当地实际和特色优势,因村因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结对帮扶工作的实效性。
3、坚持项目主导、精准对接。以产业振兴为重点,引导企业结合行业特点、业务模式、自身需求和人才优势,精准选择帮扶对象和帮扶方式,积极谋划可行性强、发展前景好、投资回报快的高质量项目,带动社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4、坚持造血活血、互惠共赢。着眼短期目标和长远发展相结合,围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推进现代农渔业发展、改善农渔村环境,建立帮扶有效运作机制,提高社区村增收能力,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村企结对帮扶时间期限一般为三年,原则上不脱困不脱钩。
三、主要任务
(一)帮扶强党建。以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动企业党组织和社区村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鼓励村企党组织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共同举办党员培训和组织学习考察等,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发动企业帮助结对社区村编制发展规划,谋划发展项目,进一步扩宽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找准发展路径。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出资人到结对社区村担任党建指导员、荣誉村民等,亲力亲为搞好结对帮扶,不断提高社区村党建工作水平。
(二)帮扶促增收。支持帮助社区村牵头组建农渔民专业合作社,强化农渔产品品质提升和品牌培育,大力推动现代渔农业发展,稳定增加集体收入。鼓励企业与社区村集体组建设立经济实体,联合投资开发乡村旅游、健康养老、农渔村有偿服务等项目,社区村集体以资金、土地、固定资产等入股,持续提高经营性收入。鼓励支持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与社区村联合投资物业项目,租赁社区村闲置的土地、办公用房、礼堂等物业开展经营类项目,大力发展物业经济。鼓励企业通过冠名等方式捐赠资金、物资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