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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落实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月...

2021-06-03 定海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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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应急发〔2019〕1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市、区政府督查室及省、市应急管理部门要求每月逐级定期上报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为及时了解各镇、街道承担的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确保按时限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自6月份起建立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月报告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镇、街道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落实一名联络员负责每月按时报告建设任务进展情况,并将专项项目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附件1)于6月5日前报区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与减灾救灾科。

2、填写《****镇(街道)落实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月报告表》(附件2),并于每月20日前将盖公章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报区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与减灾救灾科。

3、根据《舟山市定海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定海区落实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加快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任务方案〉的通知》(定应急发〔2019〕16号)要求,请各镇、街道按照计划稳步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区应急管理局每月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各镇、街道进行实地查看,对建设进度较慢、问题突出的镇街,将进行通报,并抄送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吴旭军      联系电话:13587097575(657575)

    邮箱:wxjwolf@163.com

附件:1、各镇(街道)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专项项目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

          2、****镇(街道)落实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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