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背景
农村饮用水保障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历年来均将其列入各级政府的民生实事项目。2018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更加重视农村的饮用水保障工作将其列为全省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两个高水平”目标的基础支撑项目。2018年7月27日,省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环保厅、住建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水农【2018】21号),全面部署了到2022年底要完成的渔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五年行动。为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同步,12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14号),并于12月17日下午召开全省推进动员会,袁家军省长亲自作了动员部署,明确了五年计划三年完成的目标,提出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要求。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渔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近年来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和推进渔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经过多年努力,全区渔农村饮水得到基本保障、农村饮用水水质已有明显提升,饮水不安全问题已基本解决。但受海岛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偏远小岛的渔农村饮用水规模化程度低、工程设施管护不到位、供水保证率低、水质达标率低等问题仍然存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会议精神,破解我区渔农村饮用水发展瓶颈,根据省里文件精神,结合舟山海岛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总体框架共总体要求和目标、总体思路、主要工作任务、实施计划、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