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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舟教办〔2019〕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18日
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为做好2019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现就做好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审工作以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为核心,严格把握推荐评审质量,完善评价标准,突出师德表现和工作业绩,充分发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
全面实行评聘结合,评审工作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维护公正、择优晋升”的原则。
二、总体要求
(一)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对师德素养的考核,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突出业绩能力。坚持教学中心地位,对中小学教师的专业评价,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专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每两年必须到企业挂职研修2个月。近 5 年年度考核需在合格及以上等次。对考核优秀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晋升;对当年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推荐评审。
(三)坚持分类评价。中学教师注重考核其学科专业能力,是否掌握进行教学、研究性学习以及课程资源开发与校本课程开发的主要方法与策略。小学教师注重考核其实际教学水平和实践经历,是否掌握小学生的认知规律以及小学生品行养成的特点和规律。幼儿园教师注重考核其教学实效,是否具有根据幼儿实际制定教学活动方案的能力,以及在教学活动中根据幼儿的表现和需要适时调整活动并给予指导的能力。
(四)向农村和海岛教师倾斜。根据《舟山市加强海岛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舟委办发〔2018〕103 号)精神,农村教师(特指享受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的教师)评聘高一级职称的通过率原则上应不低于城镇学校。农村教师评聘职称时,对课题和论文不作刚性要求,对承担2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渔农村教师,可以按全科学科申报晋升职称。在离岛学校任教 20 年及以上或交流服务期满后继续在离岛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优先推荐和评审为高级教师,评审指标可以不受所在学校结构比例限制,在各县(区)高级教师评审指标中统筹解决。在乡村学校任教 3 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五)继续实施援疆援藏援青教师专业技术职级晋升。根据《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援派干部人才待遇的通知》(浙组〔2019〕18号)精神,对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的教师参加援派工作,可提前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期满返回后,派出单位要按援派期间的专业技术职务予以优先聘任,并提前留出相应的岗位。
(六)严格控制超过结构比例的中小学校教师职务评聘数量。要认真落实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55号)精神,结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实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七)2017 年招聘入编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教师,仍按照浙人专〔2006〕351 号文件执行,在从事教学工作满 3 年后申报直接初定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不占所在学校(单位)相应岗位职数。根据浙教人〔2017〕81 号文件精神,从 2017 年开始,不再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申报职称的前置条件。
三、评审推荐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要认真贯彻落实浙人社发〔2019〕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通知》精神,在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对于岗位结构超比例的学校,要严格按照与人社部门确定的方案组织推荐。各县(区)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评聘计划,需教育、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商量确定后盖章上报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同步报送本县(区)教师2019—2021年岗位评聘计划。
(二)市直属学校(单位)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实行分类控制。除试点学校外,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和普通高中评审指标由市教育局统筹。非试点学校未超过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或超过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但今年退休超过2名及以上的,可推荐1名申报;普陀职教中心如有高级教师岗位空缺,要预留晋升空间,严格控制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舟山航海学校、舟山技师学院(筹)(舟山职业技术学校)和舟山中学按照批准的方案,开展自主评聘试点工作,自主评聘试点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幼儿园因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已经超标,高级职称今年继续不予推荐申报。
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和单位中级职称的申报由各中小学、幼儿园和单位从严把握推荐。除集团化办学的学校外,原则上不超过1名。舟山二小教育集团原则上不超过2名,南海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原则上不超过8名,集团内推荐可在母体学校和新建学校间统筹,但各新建学校原则上不少于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