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舟山市定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29日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管理,严肃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纪律,促进人员合理有序流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定委办发〔2019〕116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
二、人事调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人事调配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组织人事科分类实施,坚持集体审定,统筹做好人员调配工作。
(二)坚持控编管理的原则。人事调配必须在单位编制限额内进行,事业单位无空缺编制或无用编计划的,原则上不得超编、混编进人。
(三)坚持回避制度的原则。人员调配工作要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文件中关于人员回避等有关规定。
(四)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人员调配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调动工作严格按本办法规定程序操作,做到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三、人事调配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的允许调动:
1.改善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的;
2.满足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局重点工作需要的;
3.在特定区域、本单位工作已满一定年限需要交流的;
4. 因单位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等需要安置的;
5.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安排选调的;
6.其他需要人事调配的。
(二)调动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申请系统内不同区域校际调动(含离岛调本岛、参加竞聘型流动)人员必须在区本级学校服务期满一定年限。其中离岛学校(金塘、长白)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见习期,下同),本岛其他学校工作满7年;外县区调入人员须在区本级学校工作满5年;留城培养人员城区学校工作满6年;
2.申请系统内同一区域校际调动的,须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
3.申请免试调入城区学校的农村学校中层干部,须在农村学校任中层干部年限满6年;申请免试调入城区学校的连续3年获评“新苗奖”的农村教师,须满足所在区域学校基本服务年限,其中城区学校留城培养工作时间减1年计入农村工作年限,最高计3年;
4.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间调动、学校领导干部系统内校际调动或因单位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等需要安置的教师不受服务年限限制;
5.申请跨县区(跨系统)调动人员资格条件另文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调动:
1.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立案侦查、立案检查(调查)或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年内正在病休和调配前已怀孕即将休产假的;
4.近3年内已调动过的;
5.国家或者上级有关部门有其他规定的。
四、人事调配程序及要求
(一)学校校级领导、中层干部调动
因工作需要交流调动的学校校级领导、中层干部,任期满一定年限后,由局组织人事科提交局党委审定后,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交流。鼓励城区学校年轻优秀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交流到农村或者薄弱学校任职。
(二)名优教师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