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绩效自评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区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定财监督〔2020〕1号)有关要求,我们随机选择了你单位2019年度的部分项目开展绩效抽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评方式
本次绩效抽评工作由区财政牵头,具体委托舟山市洛伽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抽评组,在查阅自评表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采取实地勘查与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抽评。
本次绩效抽评项目根据各部门上报的绩效自评项目按照10%的抽评比例,随机确定11个项目(详见附件)开展绩效抽评。
二、抽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