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全面摸清我区取水口现状,切实加强取用水管理,并为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工作打好基础。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浙水资[2020]10号),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本次整治对象为各辖区范围内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或地下取用水资源,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围且未报废的取水工程(设施)。
二、整治行动主要工作
1、核查登记阶段(5月-7月)
全面摸排取水工程(设施)的主要信息。各镇、街道应以实地走访、现场查勘等方式,摸清辖区内取水工程(设施)底数,以镇、街道为单位悉数填报取水信息调查表,并于7月16日前汇总盖章后报送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