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定海区气象局梅汛期气象业务服务应急预案》自实施以来,在梅汛期气象业务服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根据业务需要进行修订,并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实施。
舟山市定海区气象局
2020年6月30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保证梅汛期气象业务服务应急响应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梅汛期应急气象业务服务处置能力。
1.2 编制依据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气发[2005]134号)、《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政发[2005]12号)、《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浙政办发[2006]19号)、《浙江省气象局梅汛期气象业务服务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范。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定海区气象业务服务责任区内梅汛期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应急响应业务服务工作。
1.4 编制原则
⑴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理念;
⑵坚持统一领导、分级指挥,上下联动、属地负责原则;
⑶坚持防灾与减灾并举、以防为主原则;
⑷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发挥最大效益原则。
2 应急响应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指挥部
设立定海区气象局梅汛期气象业务服务应急响应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组成人员:
指挥长:局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分管业务局领导
成员:办公室、减灾科、气象台(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等科室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指挥梅汛期气象业务服务的应急处置工作;制订本应急预案和具体措施,开展应急演练并组织实施;负责向本级党、政、军等决策部门提供决策气象服务;指导和督促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开展工作;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划定重点影响区域,决定、签署并宣布梅汛期应急响应的启动、变更和终止;履行上级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部署的其他工作。
2.2 应急办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应急办为应急响应日常管理机构。
组成人员:
主任:分管减灾业务局领导
副主任:减灾科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气象台(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等科室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根据指挥部命令,统一组织、协调梅汛期应急响应处置工作;根据指挥部授权,向同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报送《梅汛期应急响应报告单》;检查、督促各小组全程应急响应工作,监督各业务服务人员到岗、待岗情况及职责履行情况,并向指挥部做好相关情况报告;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必要时对机关和各科室人员、设备等进行调集、征用,以递补相应不足或缺失;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 办公室
做好应急响应文件、文档收发;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相关文稿整理(批示、动员讲话、录音录像等);负责做好应急响应宣传报道,对外新闻联络;负责相关会务安排;负责供电、供水、车辆安排、食品供给、医疗保健、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2) 减灾科
负责组织跨部门天气联合会商;做好“四员”队伍联络和气象灾害防御;组织开展气象灾害调查和评估; 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会议;负责组织、协调、部署责任区有关业务工作;负责应急响应有关业务材料汇总、上报;负责督查相关业务运行、制度执行情况;负责维护重点值班区域工作秩序;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3)气象台(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
除原有职责外,气象台(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在应急响应期间承担以下工作:
负责天气实况监测、有关资料收集分析及气象实况信息通报;负责决策气象服务材料制作;负责短时(临近)、短期等相关预报产品及预警信号、天气警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制作发布、传输;负责气象要素产品、气象防灾减灾宣传产品等的制作与传播;负责与上级台、周边台之间的天气联防;负责各类探测资料准确、完整、及时的采集和传输;负责业务运行设备的监控、应急抢修和维护;负责气象探测仪器检查、备份、调剂;负责向指挥部、应急办等提供相关天气实况、预报信息;负责灾情调查、收集,气象服务效益评估;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3 应急分级响应标准
3.1 Ⅳ级应急响应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⑴实况或预报本区面雨量24(12)小时达到50(30)mm以上;
⑵实况本区水库已处警戒水位以上,并预报本区面雨量24(12)小时将有30(20)mm以上;
⑶实况本区水库已处危急水位以上,并预报本区面雨量24(12)小时将有20(10)mm以上;
⑷预报本区范围内将出现4级地质灾害气象条件等级;
⑸同级政府或其应急指挥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Ⅳ级应急处置指令,确定本区域为重点处置区域。
3.2 Ⅲ级应急响应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⑴实况或预报本区面雨量24(12)小时达到70(50)mm以上;
⑵实况本区水库已处警戒水位以上,并预报本区面雨量24(12)小时将有50(30)mm以上;
⑶实况本区水库已处危急水位以上,并预报本区面雨量24(12)小时将有30(20)mm以上;
⑷因降雨原因,实况出现小型地质灾害或一般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预报本区范围内将出现4级地质灾害气象条件等级;
⑸同级政府或其应急指挥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Ⅲ级应急处置指令,确定本区域为重点处置区域。
3.3 Ⅱ级应急响应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⑴实况或预报本区面雨量24(12)小时达到100(70)mm以上;
⑵实况本区水库已处警戒水位以上,并预报本区面雨量24(12)小时将有70(50)mm以上;
⑶实况本区水库已处危急水位以上,并预报本区面雨量24(12)小时将有50(30)mm以上;
⑷因降雨原因,实况出现中型地质灾害或较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预报本区范围内将出现5级地质灾害气象条件等级;
⑸同级政府或其应急指挥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Ⅱ级应急处置指令,确定本区域为重点处置区域。
3.4 Ⅰ级应急响应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⑴实况或预报本区面雨量24(12)小时达到150(100)mm以上;
⑵实况本区水库已处警戒水位以上,并预报本区面雨量24(12)小时将有100(70)mm以上;
⑶实况本区水库已处危急水位以上,并预报本区面雨量24(12)小时将有70(50)mm以上;
⑷因降雨原因,实况出现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或重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预报本区范围内将出现5级地质灾害气象条件等级;
⑸同级政府或其应急指挥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Ⅰ级应急处置指令,确定本区域为重点处置区域;
上述分级响应标准对应表见附表。
4 应急响应工作
4.1 应急响应准备
每年5月15日起(必要时提前,下同),气象台(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应密切关注天气形势演变,加强与上级台站天气会商分析,及时掌握重点流域、重点水库实时汛情。
当气象台(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预测降雨过程可能持续影响本业务服务责任区域,有可能对服务区域汛情造成较大影响时,应及时向指挥部或应急办报告情况。指挥部或应急办根据形势判断,在上级指导下,决定是否命令进入应急响应准备。
4.2 分级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指导下,根据应急分级响应标准,决定启动对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4.2.1 Ⅳ、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进入Ⅳ级应急响应期间,指挥部及应急办成员工作时间到岗,其余时间待命(手机全天候保持24小时开通),指挥部和各相关科室实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有业务人员24小时应急值守,原则上业务服务及应急岗位人员取消休假安排。
进入Ⅲ级应急响应期间,除执行Ⅳ级应急响应期间的要求外,指挥部及应急办成员到岗(手机全天候保持24小时开通),应急办要确保有人员24小时应急值守;业务服务及应急岗位人员取消休假安排,全部到位。
⑴指挥部
——指挥部领导确定重点责任区并签署应急响应命令(命令格式见附件1,下同);
——指挥部主要领导或其授权人向分管副区长,必要时直接向区长、书记汇报。
——根据需要,确定新闻发言人。
⑵应急办
——确定梅汛期气象业务服务应急响应人员名单(包括征用人员),列出名单及联系电话(样表见附件2);
——及时向各成员单位传达部署指挥部命令;
——根据指挥部授权,向同级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报送《梅汛期应急响应报告单》(样式见附件3);
——做好应急人员到岗、待岗情况及其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检查;
——根据上级管理部门工作要求,协调部署相关业务工作;
——及时完成指挥部领导下达的其他任务。
⑶办公室
——深入业务服务一线,了解最新工作动态和信息;
——准备相应文稿处理设备(摄影、摄像、传真等),随时查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钉钉办公软件及Notes邮箱,及时收发传真、政务公文,并报应急办等部门,必要时直接报送指挥部领导;
——按要求做好指挥部、应急办领导批示文件、上级有关部门指令的下达,相关材料上报;
——做好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安排,对业务服务动态信息和工作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及时进行报道;
——及时做好新闻发布会会场准备,随时做好摄影、摄像、录音、文稿整理及发送工作等;
——全天候做好供电、供水系统巡检,严密监控供电、供水系统运行情况,确保运行正常;
——做好值班人员用餐、医疗、休息场所等保障工作;
——做好本级安全防护准备工作;
——根据应急办要求做好车辆调度应急准备;
——及时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⑷减灾科
——根据应急办或上级管理部门工作要求,协调部署相关业务工作;
——深入业务一线,全面掌握各业务岗位工作动态;
——掌握各业务岗位的班次安排情况,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适时开展联合天气会商;
——加强与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的联系和“四员”队伍的联络,组织开展灾情调查,及时收集、汇报气象灾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