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社区(村)、机关各办:
2021年春节将至,为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让困难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快乐的节日,根据舟山市定海区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慰问工作的通知》(定救联办〔2020〕3号)和舟山市定海区扶贫帮困奔小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千名机关干部结对帮扶困难户”慰问活动的通知》(定扶贫办〔2020〕12号) 文件精神,经街道党工委领导同意,现就做好2021年春节困难群众慰问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对象范围
慰问对象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困难残疾人、困难职工、困难党员、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因病因灾等困难户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二、时间安排
各社区、村要在2020年12月28日前完成各类慰问对象的评议遴选工作,12月31日前将慰问对象花名册、汇总表报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站备案,各社区、村慰问工作和街道干部困难结对走访原则上应在1月30日前结束慰问工作。
三、慰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