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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定海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定海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确保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参照本预案制定学校(园)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2021年1月6日
定海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
(试行)
1总则
1.1工作目标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快速反应、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请处置预案》、舟山市教育局《全市教育系统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试行)》、《定海区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方案》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教育局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3基本原则
1.3.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对出现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全力迅速组织救治和集中管理。
1.3.2属地管理,快速反应。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学校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
1.3.3联防联控,科学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学校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并迅速与上级教育部门和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联系,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快速有效的处置工作流程。
1.3.4即时监测,强化预防。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建立即时监测制度、全面掌控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尽力避免学校突发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区教育系统应急处置体系
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为局机关各科室相关人员、直属单位相关人员、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2.2区教育局应急处置职责
区教育局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地区教育系统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信息报告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即时监测制度,全面掌控学校疫情防控情况,适时发出预警;指导所属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协助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和学校组织救治、隔离等工作;总结和推广各校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经验和做法;根据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性质进行责任认定与追究;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3学校应急处置职责
学校应对区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本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管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对处置,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进行救治、隔离等工作;及时向区教育局等报告处置工作进展与结果,配合进行原因调查。
3应急处置举措
3.1学校
第一时间隔离。校内出现新冠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须在第一时间采取防护措施,启用隔离观察室,由具备专业防护条件的校医或卫生健康部门派驻的专业卫生防疫人员引导病例至隔离观察室,等待专业医疗机构作进一步处置。
进行终末消毒。配合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对病例停留过的教室、图书馆、寝室、餐厅、浴室等所有室内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停止使用中央空调、箱式电梯,及时清除消毒剂残留,迅速排查密接和密接的密接;配合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立即摸清病例在发病前14天的接触史,协助确定密接人员初步名单;通过发布排查通告等方式,进一步排查潜在密接人员,协助确定密接人员最终名单。密接人员须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疫等防控工作。
调整工作安排。根据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意见和区教育局安排,可采取临时停课、放假、校园局部或整体封闭管理等有针对性的工作调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