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定海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致力于非遗保护的社会团体和个人:
根据《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推进舟山市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学校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舟文广旅体发〔2021〕23号)文件要求,定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和定海区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推进定海区优秀传统文化(非遗)融入学校教育的系列活动,加强对广大未成年人的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更好地发挥学校在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传承中的积极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第四批舟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的申报和评定
(一)申报对象
定海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学校必须重视传承和展现本土优秀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积极探索传承教学新途径,传承工作出成绩、出经验。
2.基地基础条件扎实,包括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人员配置,以及设施设备、经费等保障有力。
3.基地教学目标明确,措施有力,今后五年相关非遗项目传承工作有计划。
4.积极参与当地和上级文化部门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活动,成绩显著的。
5.申报项目必须是已列入定海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参照附件2)
(三)申报程序
1.由申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传承教学活动成果材料(含视听材料),报送定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相关学校申报材料,经定海区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将推荐申报材料报市非遗中心。
(四)其他
推荐的申报材料(含图片、录像资料等辅助资料, 电子材料刻录光盘)一式三份,于4月25日前报送至定海区非遗中心,地址:定海区港务码头1号港务大厦1105,联系人:乐丽娜,联系电话:2609947。
二、开展全区优秀传统文化(非遗项目)校本教材(读本)评选活动
(一)遴选范围
由各学校充分挖掘资源,与体艺特色学校创建相结合,自主编撰、制作的具有本土特色的非遗校本教材(读本),不包括学术专著,形式为纸质或视频。
编撰和实施时间为2010年6月至2020年12月。
(二)申报条件
1.教材富有特色。反映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反映区域特色文化,或重点介绍区域有代表性的非遗项目。
2.文字通俗生动。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趣味性,文字通晓、描述生动,故事性和可读性强。
3.注重素质教育。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启发性,实际使用效果好,深受师生好评。
4.符合教材规范。教材编写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表准确, 配合恰当;计量单位,符合标准。教材装帧设计,大方美观,印刷质量好,校对差错率低。
(三)材料要求
1.舟山市优秀传统文化(非遗项目)校本教材(读本)申报表》(附件3)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2.《舟山市优秀传统文化(非遗项目)校本教材(读本)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3.教材(读本)样书3套,有关附件材料1套(包括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按序装订成册),电子材料刻录成光盘一并上交。
(四)其他
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于5月14日前报送至定海区非遗中心,地址:定海区港务码头1号港务大厦1105,联系人:乐丽娜,联系电话:2609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