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现将《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要求认真执行,并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全力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
为切实抓好当前和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区范围内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发布森林禁火令。
一、禁火期: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10日。
二、禁火区域:全区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在禁火期和禁火区域内,禁止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森林,并严格执行“六大禁令”:
(一)禁止烧灰积肥、烧蜂窝、烧花木枯枝、烧田埂草、焚烧垃圾等农事用火;
(二)禁止炼山造林、烧防火线等林业生产用火;
(三)禁止爆破、勘察等工程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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