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关于支持高质量建设宁波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关于支持高质量建设宁波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区高质量参与建设宁波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根据《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3号)、《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7号)、《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仑政〔202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宁波开放型经济特色,发挥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优势,全力聚集和培育特色鲜明、专业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贸易产业体系,加快提升我区人力资源服务开放发展水平,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更好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和扩大开放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聚焦“立足自贸、深耕宁波、引领浙江、辐射全国、服务全球”的发展定位,围绕“乡情纽带”“服贸联动”“甬欧快车”“沿路工匠”“跨境电服”五大发展模式,倾力打造数字外贸人才集聚基地、浙商出海人力资源配置基地、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基地、“一带一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四大建设版块,力争在2025年底前建成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长三角南翼中心城市相匹配的高水平对外开放重要引擎和人力资源服务贸易新高地。
三、主要举措
(一)大力引进集聚重点机构
1.加快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市场急需的海内外从事国际化业务的优质人力资源机构,对符合基地发展导向、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综合产出100万元以上的,按照营业收入6%以内给予补助。加大总部型机构引进,鼓励列入《浙江省优先引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推荐名录》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基地设立综合型总部、区域型总部、功能型总部;鼓励世界 500 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及上市公司等在基地设立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认定为综合型总部或区域型总部的,认定当年给予一次性60万元奖励;认定为功能型总部或共享服务中心的,认定当年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机构入驻基地实体办公,经考核评审合格,最高给予100%的租金补贴。
2.鼓励成长型企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出口业务。宁波大市内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或纳入市级拟上市企业储备库的企业,在基地新设立人力资源服务出口机构或直接入驻基地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出口业务的,前三年给予每家每年10万元的落户补助。
3.鼓励社会力量推荐引进人力资源服务出口机构。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引荐世界500强企业或上市公司投资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或独立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集团公司落户基地的,每家奖励20万元;引荐列入《浙江省优先引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推荐名录》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落户基地的,最高奖励15万元,最低奖励3万元。
(二)积极培育机构做大做强
4.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跟随出海”战略。鼓励基地机构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伴随中企出海进行全球战略布局,积极扩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规模,支持机构在海外尤其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研发中心、分支机构或海外人才站,已获得基础建设认定并形成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实际业务的,经评审按每一个海外站点的实际建设规模给予50%的建设补助,最高补助10万元。鼓励机构开展高质量人力资源服务出口业务,对年度执行额在50万美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机构,给予每家10万元以上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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