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现将《北仑区促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北仑区促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资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4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9〕79号)、《宁波市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助力融资畅通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甬政担〔2021〕1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我区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更好地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现就推进全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北仑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金融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担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人行北仑支行、宁波市北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为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区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政策研定、新老政策衔接,决定区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承做范围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日常管理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担任。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政策性定位、专业化运作、可持续发展”方向,遵循“聚焦主业、降费让利、银担分险、规范运作”原则,整合提升现有融资担保服务资源,增强融资担保公司服务能力,扩大业务规模,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更优质的融资担保增信服务,促进我区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到2023年底,争取全区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放大倍数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三、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改革建设
(一)明确准公共服务定位。明确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业务的准公共产品功能和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准公共服务机构定位。政策性融资担保代偿率容忍度提高至5%,并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对符合监管规定和程序要求的担保代偿业务免予追责,以激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展支农支小担保业务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国资中心、北仑投控公司)
(二)聚焦政策性担保业务。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不得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原则上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低于80%, 其中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不低于50%。(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万戈融资担保公司)
(三)加强规范化制度建设。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认真落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下发的相关业务管理、尽职调查、风险分类、代偿追偿和尽职免责等工作指引,按照相关工作指引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管理和风险识别能力,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要加强风险管理,不断完善业务标准和操作流程,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代偿追偿和尽职免责等业务规则和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北仑投控公司、万戈融资担保公司)
(四)优化薪酬激励机制。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维护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组建专业化经营管理团队,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市场化薪酬激励,改进和完善考核机制,取消盈利考核指标,重点考核业务规模、放大倍数、担保费率、服务情况等。(责任单位:区国资中心、区财政局、北仑投控公司、万戈融资担保公司)
四、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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