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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仑区粮食安全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仑政办〔2021〕55号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北仑区粮食安全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北仑区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2021年修订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2  区指挥部组成

2.3  区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职责

3  事件分级

3.1  IV级(一般)粮食应急状态

3.2  III级(较大)粮食应急状态

3.3  II级(重大)粮食应急状态

3.4  I级(特别重大)粮食应急状态

4  预警监测

4.1  市场监测

4.2  信息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预案启动

5.2  应急处置

5.3  各级应急响应

5.4  响应终止

6  应急保障

6.1  粮食储备

6.2  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7  附  则

7.1  管理与更新

7.2  奖励和处罚

7.3  解释部门

7.4  实施时间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保证粮食有效供给,稳定粮食市场和价格,提高紧急情况下的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全区粮食供应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浙江省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急处置行动。(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本区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地域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或者因军演、处理突发事件、战备、战争等原因引起部队粮食需求突变。)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处置要求,由部门各负其责,在本级粮食事权范围内,负责本区粮食安全应急处置。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协同应对,果断处置。各部门之间积极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社会多渠道粮食经营主体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能够立即响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4)依法规范,权责一致。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参与应急处置的单位和人员,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权力;在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单位和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

(5)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证全区人民“有饭吃、吃饱饭”作为粮食安全应急处置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脚点,切实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粮食应急保障工作。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建立区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粮食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

2.2  区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区政府分管粮食的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分管粮食工作副主任、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成员: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公安分局、北仑供电公司、农发行北仑支行、北仑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区传媒中心、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由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2.3  区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职责

2.3.1  区指挥部职责

(1)掌握粮食市场形势,负责本预案的启动或终止。

(2)及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

(3)对各街道及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处置行动的督查和指导。

(4)本预案启动后,粮食应急状态升级或者没有收到预期效果,经区政府同意后,报请市粮食应急指挥部进行调控。

(5)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3.2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粮食供求情况和购销预警信息的搜集、分析和发布;负责粮食市场调控和应急粮源、应急加工、应急供应网点等相关应急措施的落实;会同农业等部门制定全区粮食产、销、调计划。负责市场粮价的监测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价格调控措施。

(2)区财政局:负责应急供应粮食的差价和费用补贴等资金的落实和安排使用的监督管理。

(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对粮食加工过程中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的督查。

(4)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区粮食应急运输车辆、船舶的保障和协调工作。

(5)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区恢复粮食生产的组织实施,提出布局计划及具体措施。

(6)区民政局:负责核定低保、困难救济对象,必要时做好粮价补贴发放工作。

(7)北仑公安分局:负责应急处置行动中粮库和粮食调运的安全保卫,维护粮食应急供应现场秩序和社会治安。

(8)北仑供电公司:负责保障粮食加工企业应急加工的电力供应。

(9)农发行北仑支行:负责落实应急粮食采购资金的贷款。

(10)北仑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做好应急粮食的采购、调运、加工、供应工作。

(11)区传媒中心:负责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做好相关新闻宣传工作,稳定居民消费心理。

(12)各街道: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辖区内粮食安全应急处置行动,及时上报信息,保证粮食安全应急处置行动正常有序进行;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处置任务。

(13)其他有关部门在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3  事件分级

依据粮食生产、粮食市场状况和粮食安全应急处置需要,粮食应急状态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四个等级。

3.1  IV级(一般)粮食应急状态:本区行政区域内两个以上街道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区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区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3.2  III级(较大)粮食应急状态:在全区范围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超过区政府处置能力和区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宁波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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