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北仑区青年公寓申购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北仑区青年公寓申购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打造“青年北仑”的意见》(仑政〔2019〕5号)精神,为做好青年公寓的申购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格核验
(一)青年公寓申请人在申请资格核验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1984年3月1日以后(含1984年3月1日)出生,且申请时年龄已满18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出生日期放宽至1982年3月1日以后(含1982年3月1日),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出生日期放宽至1979年3月1日以后(含1979年3月1日);
2.在北仑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且申请时仍在缴纳(补缴无效);
3.申请人为本区户籍或持有在北仑区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北仑区域内无房屋(包括住宅及非住宅,但不包括集体土地上房屋,以不动产登记和房管处备案为准),且近5年内无房屋交易记录。
5.申请人及配偶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二)申请人可通过指定的手机APP或网站(以下统称APP)提交申请进行资格核验。APP开通后随时可提交申请资料,受理机构定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APP内公布结果。资格有效期暂定为6个月。
(三)申请资格核验时需提供的主要资料(具体以APP内通知为准):
1.申请表和承诺书的照片(表格可在APP内下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照片,本区户籍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口登记表》照片,非本区户籍的提供《浙江省居住证》照片。
3.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件照片;未婚人员填写《未婚申明》(可在APP内下载),并提供打印签字后照片。
4.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以上的提供学信网证明。
二、申请购房
(一)按照年计划分批发布青年公寓房屋申购通知,公布相应批次的可申购套数、购房区域限制、申购截止时间等信息。已经通过资格核验的申请人,在APP内提交青年公寓购房申请。申购时间截止后,按照公告的可申购套数发放购房码;提交购房申请的申请人数量多于可申购套数时,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选择。
(二)购房码的有效期为3个月(在APP内限定)。申请人在取得购房码后,3个月内应在购房限制区域内完成购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备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北仑区政府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beilunquzhengfuban/20190724/24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