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北仑区科技金融贷款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北仑区科技金融贷款管理办法
为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缓解创新创业融资难题,根据《宁波市科技信贷代偿补偿暂行办法》(甬科高〔2014〕70号)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精神,继续设立并扩充“科技金融风险池资金”,进一步规范科技金融贷款运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目标,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提升我区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推动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通过扩充“科技金融风险池资金”,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担保业务补助等方式,推动保险公司和银行深度合作,建立政府、银行、保险公司和企业多元参与的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使更多的中小微科技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促进我区科技企业快速发展。
二、区科技金融风险池资金
扩充“科技金融风险池资金”,规模达到3000万元;合同期内当年度代偿资金额超过风险池资金50%时,暂停风险池运行,待分析情况提出对策后确定恢复运行。如风险池资金在当年度发生代偿,下一年度开始予以补足。
三、合作银行和合作保险公司
合作银行由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在经市银保监局批准设有科技金融贷款的分(支)行和总部设在北仑的相关银行中选定,合作银行不超过3家;合作保险公司由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在市银保监局批准的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共保体成员单位中选定,合作保险公司不超过2家;并由区科技局、合作银行、合作保险公司签订三年一期《关于共同开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池资金贷款业务的合作协议》。
四、科技贷款支持对象及条件
1.在北仑区注册、纳税并符合科技金融合作银行贷款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其中,对符合条件以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贷款的,优先予以考虑。
2.原则上要求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经营稳定,企业及主要经营者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及无违法犯罪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保险公司的担保条件。
4.符合合作银行相关信贷政策规定,符合一般借款人的基本条件。
五、贷款金额、目的、期限、分类、利率及偿还
1.单个贷款企业的授信额度不高于500万元,科技孵化企业不高于100万元。科技创新型初创企业、小微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孵化器内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贷款总户数的30%。
2.贷款用于企业研究开发、科技项目成果产业化等投入。
3.企业单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归还贷款后可重新申请续贷。企业累计贷款时间以轮为周期,第一轮周期结束自动归零,第二轮周期开始(合作银行、保险公司第二轮合作协议生效日起)企业累计贷款时间重新计算。企业享受科技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六年。
4.对科技金融贷款实行分类管理,分别为纳入基准利率管理的科技贷款和纳入风险池资金管理的科技贷款二类。最高贷款余额按专户内风险补偿资金余额的10倍为限。
(1)纳入基准利率管理的科技贷款,指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企业,通过抵押或担保获得合作银行以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发放的科技贷款。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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