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区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等扶持政策的监督和管理,更好贯彻落实《北仑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仑政〔2022〕2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北仑区(开发区)鼓励企业增强质量竞争力政策实施细则》等三个市场监管政策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北仑区(开发区)鼓励企业增强质量竞争力政策实施细则
2.北仑区(开发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政策实施细则
3.北仑区(开发区)鼓励知识产权保护和使用政策实施细则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
2023年2月9日
附件1
北仑区(开发区)鼓励企业增强质量
竞争力政策实施细则
为深入实施“三强一制造”战略,鼓励企业增强质量竞争力,根据《北仑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仑政〔2022〕24号)和《区政府办公室 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仑政办〔2022〕81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细则:
一、适用对象
北仑区(开发区)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主体。
二、扶持政策及标准
(一)对成功获评浙江省知名商号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对新通过“浙江制造”产品认证的,给予20万元奖励。
(三)企业在申请“浙江制造”产品认证的同时,同时申请品字标国际认证并通过审查成功获得品字标国际互认证书的,每张证书给予5万元奖励。
(四)对按照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通过评审,成功获得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的,每张证书给予5万元奖励。
(五)新认定为浙江省、宁波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奖励。
(六)企业内部实验室新获得CNAS认可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申报对象在申报期限内提供申报表、营业执照和相关佐证材料。
(一)新通过“浙江制造”产品认证奖励:授权证书和贴标亮标证明材料。
(二)成功获得品字标国际互认证书奖励:国际互认认证证书、“浙江制造”产品认证证书。
(三)绿色产品认证奖励: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等。
(四)企业内部实验室新获得CNAS认可奖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四、政策兑现程序
(一)在政策项目发生时期的下一年度,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一次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
(二)申报对象在申报期限内提供申报材料。
(三)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区发改局和区财政局进行复核。
(四)在征求区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扶持政策兑现对象和金额,并予以公示。
(五)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由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联合发文兑现扶持资金。
五、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执行期内遇到国家、省、市重大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起符合政策扶持条款的申报参照本细则执行。
(三)经审核的专项资金年度扶持总额超过年度预算的,原则上按比例下调兑现标准。本细则由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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