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生产企业、检验机构:
为进一步创新完善监督抽查工作,提升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充分发挥监督抽查促进民生和改善民生的保障作用,强化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督,根据本年度工作的总体要求,决定开展2016年第一批区级专项监督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本次监督抽查对象主要涉及有机化工产品、液化石油气、溶解乙炔、油漆、油漆稀释剂、润滑油等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包装产品。
二、抽样与检验
本次监督抽样工作由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检验机构共同负责,产品一季度内同一品种已被上级质监部门抽查的不重复抽查,但可以增补大类产品其它品种。名单内企业不能抽全的,在不突破原定企业家数的前提下,允许增补名单外相关企业。
三、抽样数量、检验项目和检验判定依据
产品的抽样数量、检验项目、质量判定依据等按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和标准要求执行。
四、检验费用
本次抽查所需经费统一由我局拨付,检验机构不得向受检单位收取任何检验费用。
五、抽样要求
(一)抽样时,应至少有两名抽样人员参加,并向被抽查单位出示本文件或本文复印件、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证等有效证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北仑区市场监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beilunqushichangjianguanju_gongshangju_/20181107/16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