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医院DSA射线装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初审意见 仑环〔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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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医院报送的由杭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DSA射线装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提出如下初审意见:
一、该报告表经专家评审认为,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评价因子、范围合适,编制规范,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综合评价结论基本可信。同意上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二、项目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的有关要求,确保项目运行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相关指标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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