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仑区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淘汰更新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仑环〔2023〕43号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加快老旧柴油叉车淘汰及新能源化进度,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开发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北仑区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淘汰更新补助实施细则》,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地方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仑区财政局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6日
北仑区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淘汰更新补助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区空气质量,实现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一般指2016年4月1日前生产的柴油叉车,以下简称“老旧柴油叉车”)提前淘汰并替换成新能源,根据《宁波市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淘汰更新补助实施细则》等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淘汰补助原则
(一)分类引导、适当补助
在本细则发布之日(含)起对老旧柴油叉车淘汰并替换成包括锂电池、氢燃料电池为动力且首次销售的新能源叉车(以下简称“新购新能源叉车”),按照新购新能源叉车的额定起重量确定补助金额,标准逐年退坡。
(二)强化便民,一窗通办
优化流程,鼓励在报废点位同步设置补助申领窗口,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简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服务社会和市民。
(三)鼓励引导,共促淘汰
以政府组织开展鼓励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成新能源奖补活动为牵引,充分撬动新能源叉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多方力量,联动开展一系列售前及售后配套服务优惠政策,激发新能源叉车消费潜力。
二、符合补助的条件
(一)2022年10月1日(不含)前在市场监管部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以下简称“在线系统”)或在生态环境部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非道排气系统”)登记的老旧柴油叉车,办理正规报废手续后,替换成包括锂电池、氢燃料电池等为动力且首次销售的新能源叉车(以出厂合格证型号为准);
(二)老旧柴油叉车产权单位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单位,车辆产权单位注册地为北仑区;
(三)老旧柴油叉车淘汰后更新为新能源叉车的,老旧柴油叉车和新能源叉车的产权单位名称、登记地和数量须一致;
(四)报废时老旧柴油叉车车身完整,须包含发动机、门架、配重、车桥、护顶架和车体等;
(五)一台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最多享受一次补助。
三、不予补助情形
(一)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在“在线系统”或“非道排气系统”进行首次登记或转移登记的柴油叉车;
(二)仅新购未完成淘汰的或仅淘汰未完成新购的;
(三)自然报废或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柴油叉车;
(四)车主是财政供养单位和组织的。
四、老旧柴油叉车报废注销更新及补助申请发放程序
报废注销更新及补助流程如下(图见附件2):
(一)老旧柴油叉车报废。老旧柴油叉车产权单位应将老旧柴油叉车送至报废拆解单位进行报废拆解,报废须对发动机、车架和门架这三个部件进行破坏性拆解,报废拆解企业须按规范将报废过程照片、视频本地保存,照片上传至补助申请发放系统,形成一车一档。报废完成后,生成报废柴油叉车回收证明(详见附件3)。禁止非法回收、处置报废柴油叉车等扰乱市场行为。报废拆解企业所设服务点需将相关拆解证明上传至补助申请发放系统。老旧柴油叉车产权单位在报废服务点将申请人需要材料(详见附件4)提交给服务窗口,服务窗口录入系统发起补助申请。
(二)老旧柴油叉车注销。老旧柴油叉车产权单位至老旧柴油叉车原登记系统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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