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度北仑区生态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仑美丽办发〔2021〕8号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经美丽北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度北仑区生态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美丽北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仑区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2021年度北仑区生态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美丽北仑”建设,全面落实年度生态建设工作任务,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按照“突出重点、注重特色、精简减负、奖优罚劣”的原则,建立健全生态建设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奖惩制度,强化生态建设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考核对象
(一)区直各有关单位。
(二)各街道办事处。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对照《北仑区2021年度生态建设工作任务书》《2021年北仑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计划》《北仑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2021年工作计划》《北仑区“无废城市”建设2021年度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
区直单位年度考核指标包括工作机制、信息报送、工作成效等方面,共计100分(附件1)。
街道考核主要涉及年度重点任务,共计200分,结合各街道辖区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信访投诉及企业监管数等因素,对10个街道分为A、B、C三类,其中新碶街道、小港街道、大碶街道为A类单位;柴桥街道、霞浦街道、戚家山街道为B类单位;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街道、郭巨街道为C类单位;年末考核按照同档街道分值高低进行排名。具体考核分值详见街道年度生态建设工作考核计分表(附件2)。
四、考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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