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仑区2021年度工业园区(集聚区)及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仑环〔2021〕25号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宁波市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创建“污水零直排”标杆示范区,助力全域污水零直排建设,提高重点园区及工业企业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雨污分流改造水平,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现将《北仑区2021年度工业园区(集聚区)及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实施。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北仑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宁波市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创建“污水零直排”标杆示范区,助力全域污水零直排建设,提高重点园区及工业企业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雨污分流改造水平,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 工作目标
- 工作任务
(二)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深度排查。根据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要求,结合街道摸排上报,对我区区控以上断面河道水质存在影响、群众反映较多的涉河周边工业集聚区、列入小微企业园“绿岛模式”试点,纳入今年深度排查任务。
(三)聚焦企业内部和工业园区(集聚区)公共管网雨污分流整改推进和落实。全面完成6个工业园区(集聚区)和7个小微园区整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2019年以来已完成排查企业整改验收,全面推进2020年度已排查园区企业整改,到2021年底完成企业内部“污水零直排”整改444家,完成9个工业园区(集聚区)公共管网深度排查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动员培训(8月25日-8月30日)
1.由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召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经信局、各街道工业污水零直排分管领导与业务科室负责人,开展青峙化工园区、大碶高端汽配模具园标杆示范区、工业园区深度排查和公共管网排查工作任务动员部署。
2.根据街道和园区企业申请,启动涉水企业污水零直排整改工作培训,同步建立完善排查整改验收联动机制体系。
(二)整改落实(9月1日-11月15日)
1.推进青峙化工园区、大碶高端汽配模具园“污水零直排”标杆示范区创建工作。
2.全面推进2019年以来已完成排查企业和2020年度已排查工业园区(集聚区)的企业内部整改。
3.全面落实8个工业园区(集聚区)公共管网排查工作。
(三)园区验收(11月15日-12月15日)
1.青峙化工园区、大碶高端汽配模具园“污水零直排”标杆示范区完成创建工作的70%。
2.由街道做为建设主体,以申报顺序,根据园区类别,分别由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按各自职责牵头,联合区五水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资料审核、现场踏勘、逐步分批进行验收。
四、职责分解
(一)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属地街道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做为所辖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责任主体,负责推进辖区内工业企业雨污分流和污水排放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改造的具体实施,排查制定并实施辖区内配套雨污水管网的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制定辖区内工业企业污水收集方案,对非纳管企业的污水具体实施定点、定期收集和抽运工作。
(二)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技术指导和统筹推进。牵头推进企业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对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改造做好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做好企业雨水排放口和排污口的监督性监测工作;组织各街道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和截污纳管情况验收;负责区工业企业雨污分流及截污纳管的监督执法检查;建立专项执法监管机制,对各街道、园区管委会上报或发现的未纳管企业和废水入河情况依法进行查处。
(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企业排水许可证发放工作;对企业截污纳管、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纳管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督促排污单位依法申请纳管、落实雨污分流工作;指导和督促各街道、各产业园区配套污水管网项目的排查修复、建设和长效管理运维。
(四)区经信局:负责小微企业园的污水零直排建设工作;明确小微企业园雨污分流治理标准,建立小微企业园排水设施运维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低小散”企业整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业“污水零直排”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将该工作做为“五水共治”、“河道水质再提标”的重要抓手,成立工业园区(集聚区)及企业污水零直排改造提升专项工作组,确保如期完成,取得实效。各部门应制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相关工作。各街道、各产业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工业园区(集聚区)及企业污水零直排改造工作。
(二)健全考核机制
将工业园区(集聚区)及企业污水零直排改造工作纳入年度五水共治考核内容,建立专项执法监管机制,对限期完成改造任务的企业,加大督办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对逾期未完成雨污改造任务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设立曝光机制,不定期开展抽查工作,对于发现问题突出的反面典型企业予以曝光查处,倒逼排查整改。建立月度工作进展情况调度机制,各相关部门、街道、各产业园区管委员每月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进度。工作组定期对相关工作进度进行专项督查。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雨污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广大企业的主题责任意识,增强社会工作的环保意识,不断扩大公众参与面。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度高、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推动工业企业雨污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范围。
附件:1.“污水零直排”标杆示范区创建计划名单
2.2021年度工业企业内部雨污水分流推进企业家数计划
3.2021年度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公共管网和企业深度排查项目计划表
4.2021年度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创建任务名单
“污水零直排”标杆示范区创建计划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起止年限 |
总投资 (万元) |
2021年 计划完成投资 (万元)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项目分类 | 备注 |
1 | 大碶高端汽配模具园标杆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 建设智能化园区水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园区污水零直排规范和提升等。 |
2021 - 2022 |
150 | 60 | 生态环境分局 | 大碶街道 | 补助项目 | 全额补助 |
2 | 青峙化工园区标杆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 建设智能化园区水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园区污水零直排规范和提升等。 |
2021 - 2022 |
250 | 100 | 生态环境分局 | 戚家山街道 | 补助项目 | 全额补助 |
合计 | —— | 400 | 160 | —— | —— | —— | ——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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