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仑区2021年度工业园区(集聚区)及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仑环〔2021〕25号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宁波市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创建“污水零直排”标杆示范区,助力全域污水零直排建设,提高重点园区及工业企业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雨污分流改造水平,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现将《北仑区2021年度工业园区(集聚区)及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实施。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北仑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仑环25号附件.doc
 

北仑区2021年度工业园区(集聚区)及企业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宁波市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创建“污水零直排”标杆示范区,助力全域污水零直排建设,提高重点园区及工业企业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雨污分流改造水平,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 工作目标
按照《浙江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0年度省级第三方评估技术规程》要求,全面推进重点园区及工业企业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完善长效运维管理机制,确保园区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重点任务是完成6个工业园区(集聚区)和7个小微园区创建任务;启动青峙化工园区、大碶高端汽配模具园“污水零直排”标杆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到2021年底完成创建任务总工作量70%,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全面完成2019年以来已完成排查企业整改验收,全面推进2020年度已排查园区(集聚区)内部的企业整改,到2021年底完成企业内部“污水零直排”整改444家。
  • 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标杆示范区创建工作。以青峙化工园区、大碶高端汽配模具园为创建重点,一是开展园区公共雨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提升大改造,综合利用管网CCTV与QV检测结合,全面排查整改园区公共雨污水管网问题。二是建设智能化溯源信息平台。建立3D地理数字信息系统、设置安装企业排水口、河道排口、管网重点节点物联网感知层面设备,建立企业特征污染物数据库,全方位全过程监管掌握企业污水排放大数据。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无人船走航、无人机巡查方式,对园区周边河道水质及排口排水情况,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开展动态巡查。
(二)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深度排查。根据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要求,结合街道摸排上报,对我区区控以上断面河道水质存在影响、群众反映较多的涉河周边工业集聚区、列入小微企业园“绿岛模式”试点,纳入今年深度排查任务。
(三)聚焦企业内部和工业园区(集聚区)公共管网雨污分流整改推进和落实。全面完成6个工业园区(集聚区)和7个小微园区整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2019年以来已完成排查企业整改验收,全面推进2020年度已排查园区企业整改,到2021年底完成企业内部“污水零直排”整改444家,完成9个工业园区(集聚区)公共管网深度排查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动员培训(8月25日-8月30日)
1.由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召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经信局、各街道工业污水零直排分管领导与业务科室负责人,开展青峙化工园区、大碶高端汽配模具园标杆示范区、工业园区深度排查和公共管网排查工作任务动员部署。
2.根据街道和园区企业申请,启动涉水企业污水零直排整改工作培训,同步建立完善排查整改验收联动机制体系。
(二)整改落实(9月1日-11月15日)
1.推进青峙化工园区、大碶高端汽配模具园“污水零直排”标杆示范区创建工作。
2.全面推进2019年以来已完成排查企业和2020年度已排查工业园区(集聚区)的企业内部整改。
3.全面落实8个工业园区(集聚区)公共管网排查工作。
(三)园区验收(11月15日-12月15日)
1.青峙化工园区、大碶高端汽配模具园“污水零直排”标杆示范区完成创建工作的70%。
2.由街道做为建设主体,以申报顺序,根据园区类别,分别由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按各自职责牵头,联合区五水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资料审核、现场踏勘、逐步分批进行验收。
四、职责分解
(一)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属地街道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做为所辖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责任主体,负责推进辖区内工业企业雨污分流和污水排放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改造的具体实施,排查制定并实施辖区内配套雨污水管网的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制定辖区内工业企业污水收集方案,对非纳管企业的污水具体实施定点、定期收集和抽运工作。
(二)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技术指导和统筹推进。牵头推进企业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对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改造做好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做好企业雨水排放口和排污口的监督性监测工作;组织各街道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和截污纳管情况验收;负责区工业企业雨污分流及截污纳管的监督执法检查;建立专项执法监管机制,对各街道、园区管委会上报或发现的未纳管企业和废水入河情况依法进行查处。
(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企业排水许可证发放工作;对企业截污纳管、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纳管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督促排污单位依法申请纳管、落实雨污分流工作;指导和督促各街道、各产业园区配套污水管网项目的排查修复、建设和长效管理运维。
(四)区经信局:负责小微企业园的污水零直排建设工作;明确小微企业园雨污分流治理标准,建立小微企业园排水设施运维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低小散”企业整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业“污水零直排”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将该工作做为“五水共治”、“河道水质再提标”的重要抓手,成立工业园区(集聚区)及企业污水零直排改造提升专项工作组,确保如期完成,取得实效。各部门应制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相关工作。各街道、各产业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工业园区(集聚区)及企业污水零直排改造工作。
(二)健全考核机制
将工业园区(集聚区)及企业污水零直排改造工作纳入年度五水共治考核内容,建立专项执法监管机制,对限期完成改造任务的企业,加大督办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对逾期未完成雨污改造任务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设立曝光机制,不定期开展抽查工作,对于发现问题突出的反面典型企业予以曝光查处,倒逼排查整改。建立月度工作进展情况调度机制,各相关部门、街道、各产业园区管委员每月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进度。工作组定期对相关工作进度进行专项督查。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雨污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广大企业的主题责任意识,增强社会工作的环保意识,不断扩大公众参与面。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度高、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推动工业企业雨污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范围。
 
附件:1.“污水零直排”标杆示范区创建计划名单
            2.2021年度工业企业内部雨污水分流推进企业家数计划
3.2021年度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公共管网和企业深度排查项目计划表
4.2021年度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创建任务名单
 
 

 

附件1
 
“污水零直排”标杆示范区创建计划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起止年限 总投资
(万元)
2021年
计划完成投资
(万元)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项目分类 备注
1 大碶高端汽配模具园标杆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建设智能化园区水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园区污水零直排规范和提升等。 2021
-
2022
150 60 生态环境分局 大碶街道 补助项目 全额补助
2 青峙化工园区标杆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建设智能化园区水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园区污水零直排规范和提升等。 2021
-
2022
250 100 生态环境分局 戚家山街道 补助项目 全额补助
合计 —— 400 16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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