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北仑区2020年度生态创建奖励资金的通知 仑美丽办发〔2021〕4号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打造临港经济发达地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样板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着力建设国际化滨海秀美生态宜居区,我区持续推进美丽北仑建设,不断加大省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绿色单位等生态细胞培育力度。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命名浙江省第十批省级绿色学校的通知》(浙环函〔2020〕318号),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中学等3所学校获得省级荣誉。根据《宁波市美丽宁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授予宁波市江北外国语学校等50家单位第十九批宁波市绿色单位称号的通知》(甬美丽办发〔2021〕4号),浙江华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荣获市级荣誉称号。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北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奖励办法的通知》(仑政办〔2016〕8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创建奖励资金126万元整。
请各单位随带统一收款收据(发票)、开户银行账号等资料于5月30日前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赵晔萍 联系电话:86781564
联系地址:长江南路292号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603室
附件:北仑区生态创建奖励资金明细表
美丽北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
2021年5月24日
附件
北仑区生态创建奖励资金明细表
序号 |
单 位 |
奖励类型 |
奖励金额(万元) |
1 |
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中学 |
浙江省绿色学校 |
10 |
2 |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松花江幼儿园 |
浙江省绿色学校 |
10 |
3 |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泰河幼儿园 |
浙江省绿色学校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beilunqu/ningboshishengtaihuanjingjubeilunfenju/2021/0525/7305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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