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北仑政策 > 北仑区司法局 > 正文

关于印发《2023年法治北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仑党法办〔2023〕11号

朗读

2023年法治北仑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法治北仑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决策、省委、市委部署和区委要求,锚定推动法治北仑建设争先进位目标,以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专项行动为抓手,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我区助力“一流强港”、建设“一流强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港城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的“双一流双示范”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一、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体系,进一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年度目标: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和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100%覆盖。

1.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推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浙江”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党校、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国资中心、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法学会)

2.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按程序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开展“一规划、一纲要、一意见”实施情况自查。组织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开展“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法治领域自评。完善区党委法制办机构设置,配强干部队伍,更好地发挥协调、督促、检查、推动的职能和作用。加快开发区系统法治工作体系建设。(区委办公室、开发区管委办、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编办、区司法局)

3.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广泛听取和征求人民群众对立法计划、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清单式”项目下沉、“闭环式”意见反馈的工作流程,增强基层群众参与立法的获得感。迭代升级“站+点”基层单位建设模式,进一步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代表联络站的融合发展,提高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水平。推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参与立法协商活动。积极发挥区人大常委会在协助地方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助力推进地方立法提质增效。(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区司法局、区政协办公室)

4.加强党内法规工作。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开展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实施评估,在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上持续努力。完善党委(党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党政联合发文。(区委办公室)

5.加强法治督察和法治调研。积极推进法治督察工作,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严密法治督察体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推进法治督察与区委巡察衔接联动。完成法治监督员换届选聘工作。完善法治调研机制,集聚全区法治领域研究力量,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治区建设理论和实务研究。(区委依法治区办、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区法学会)

二、发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作用,进一步健全地方立法协助工作

年度目标:涉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1/4,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编制率100%、备案率100%、数字应用覆盖率100%。

1.开展科学立法提质行动。不断完善全覆盖、常态化、长效化的立法质量评审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健全各方利益主体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共同参与的论证咨询机制、风险评估机制。(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区司法局、区直有关单位)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工作体系,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管”全覆盖,探索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级分类标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关,确保依法依规、慎重出台。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部署开展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清理废止内容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深化区、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提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质效。(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区直有关单位)

三、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府依法行政和服务水平

年度目标: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全面落实《2023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商事纠纷审理时间缩短10%以上,商事纠纷调解案件增长率超过20%,知识产权案件平均办理周期压减率5%,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75件以上,跨部门“综合查一次”实施率20%以上,民商事纠纷调解与诉讼比超过1.1,“双随机、一公开”覆盖率30%。

1.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供给。开展涉营商环境制度规定专项清理。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及诉求。加强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开发区营商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

2.营造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积极稳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一体推进公平竞争、监管创新和企业竞争力提升。加快提升网络市场多元治理水平。推行涉及市场主体参与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管。加强政府采购、招投标监管,创新行政裁决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直有关单位)

3.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新高地。建立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快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改革,优化产业、科技、人才等领域的知识产权奖励政策。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纠纷快速处理、协同保护各项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检察院、区人民法院)

4.提高行政执法“护企安商”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危化品、工矿、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监管力度,推动严格监管与指导帮扶有机结合,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切实减少烦企扰民。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等柔性执法制度,推广实施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推进实施执法“监管一件事”。开展不必要处罚事项清理。(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司法局、区发改局)

5.提升涉企法律服务水平。健全“百所联百会”机制,实现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全覆盖,推动更多法律服务力量向企业合规前端延伸。加强商事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加快培育商事调解组织,建立商事调解服务指导规范。加大中小企业融资贷款、不动产登记公证服务力度。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高端律所引进及律师服务业发展。加强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不断丰富自贸区法治保障中心建设内涵,建成自贸区国际商事海事法律服务中心。(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工商联、开发区政策法规局)

6.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证照互通共享应用。继续深化“最多报一次”改革。推进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区委改革办、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市监局、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办)

四、提升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领域改革

年度目标: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深化执法司法领域改革,“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数90以上,行政复议纠错率控制在6%以下,行政诉讼败诉率控制在6%以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轻刑起诉率不高于25%,认罪认罚适用率不低于80%,一审服判息诉率保持在90%以上,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48%,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整改率达到90%以上,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

1.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1+3”执法事项管理体系,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及时调整综合执法事项。推动区级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与区级社会治理中心有机融合,基层治理和监管执法一体联动,推进基层治理“一个中心”综合指挥,进一步夯实街道一体化执法“作战单元”基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委政法委)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推进区、街道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探索成立区级行政执法监督中心、街道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站。建立健全下沉人员管理保障、业务指导培训、问题发现和事件(故)复盘倒查“三大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通报一批责任追究典型案例。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与监察监督协作机制。加快提升街道执法证持证率。(区司法局、区级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各街道)

3.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落实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法院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涉港口执行一件事”集成改革、行政协议司法确认、检察机关捕诉合一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公安办案“一件事”集成改革、看守所管理制度改革等试点任务和改革举措。(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北仑区司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beilunqu/beilunqusifaju/2023/1030/44566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