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北仑区(开发区)加快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快形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律师服务业发展格局,根据《北仑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行动方案(2021-2025)》(仑委发〔2021〕13号)、《北仑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仑政〔2022〕24号)和《关于加快宁波市法律服务业发展攻坚行动的实施办法》(甬司发〔2022〕23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建立与现代法律服务业多元化、专业化发展趋势相适应,契合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需要的律师人才队伍,到2025年,全区律师队伍规模达到260人以上,实现“每万人拥有律师2.78人”指标;律师在参与海事海商、涉外非诉讼、公司重组上市等高端法律服务领域比率逐步扩大,年增长达到10%以上;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品牌化建设见成效,引进专业特色、品牌良好的律师事务所2家,建成拥有50名以上律师的事务所1家。重点培养和引进若干名高端法律业务骨干,争取到2025年在涉外、海事海商、知识产权、IPO、破产重组等八大法律服务领域培育形成“成长型”“骨干型”和“领军型”名优律师人才总数达到10人。
二、扶持政策
(一)鼓励引进和新设律师事务所
1.新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前三年每年给予其业务创收总额3%的奖励,省级、国家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给予其业务创收总额5%的奖励,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15万元。
2.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一年内曾被钱伯斯评定为亚太地区入围律所,或被ALB列入亚洲本土律所50强榜单,或被《国际金融法律评论》评定入围年度榜单,或与上述榜单相一致的其他世界著名法律评级机构名单的,设立总所的给予设所补助50万元,设立分所的给予设所补助15万元。
3.鼓励律师事务所合并重组。对现有的执业律师人数1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合并的,每净注销一家,合并后的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达到15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合并后三年内执业人数流失至10人以下再次被合并的不予重复奖励。
4.新获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以及现有区内律师事务所入驻指定的商务楼宇,符合区楼宇经济扶持政策的,依照相关文件规定另行享有楼宇经济持扶政策。
(二)支持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5.鼓励提升业务规模。以会计年度为计算周期,年度业务创收首次达到500万元的,给予该律师事务所10万元奖励,之后每年度业务创收比上年度增加100万元的,给予3万元奖励。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前三年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
6.鼓励开展高端法律服务。对成功服务企业首发上市(IPO)的律师事务所,按照年度相关业务收入20%的标准予以奖励。对提供重大、高端涉外法律服务,取得良好效果的律师事务所,按照年度相关业务收入20%的标准予以奖励。
7.鼓励非诉讼业务拓展。支持和引导律师业务向非诉讼领域拓展,以会计年度为计算周期,年业务创收达到300万元且非诉讼业务创收占比达50%以上的予以奖励:不足500万元的,给予该律师事务所一次性5万元奖励;达到500万元的,给予该律师事务所一次性10万元奖励。
8.第5-7条可重复享受,但补贴总额以当年该律所在北仑区的综合产出区级留存部分为限。
(三)加强律师人才引进和培育
9.支持律师行业人才引培。对在北仑区首次执业且工作满一年(含实习期)并在北仑缴纳社保的专职律师,从执业获准之日起3年内,每人每月给予补助1300元,具有硕士学位的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博士学位的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且同时享受区内住房补贴等其他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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