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镇海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助力融资畅通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推进镇海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助力融资畅通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意见》(浙政办〔2021〕22号)和《宁波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波市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助力融资畅通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甬政担〔202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支小支农作用,助力融资畅通工程,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海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工作。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相关领导、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为区级相关单位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合作、规范运营、科学管理”的原则,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全面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提质增效、做精做强,形成以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导向的政策扶持体系,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农支小作用,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二)具体任务与要求。
——业务规模增:单户1000万元以下的支小支农政策性业务规模稳步提升,原则上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低于9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总户数的比重不低于50%。2021-2023年末,全区政策性融资担保余额分别达到7亿元、8亿元和9亿元,目标任务完成比例力争走在全市前列。
——放大倍数高: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平均放大倍数力争处于全市前列。
——服务质效优:完善担保机构现代化制度建设,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优化正向激励、创新担保产品、提高服务效能,推动建立“能担、愿担、敢担”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融资担保服务质量和水平。
——担保费率低: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的准公共品功能和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准公共服务机构定位完全确立。取消担保机构的盈利考核指标,原则上对区内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政策性业务免收担保费,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政策性业务,担保平均费率不超过1%,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允许产生一定程度的亏损。
——风险管控好:健全风险管控体系,构建新型风险分担联动模式,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坚守经营风险的底线,确保可持续性发展。2021-2023年,代偿率控制在不超过5%。
三、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改革建设
(一)突出重点服务主体。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根据“政策性、普惠性、可持续”的定位,坚持支小支农的服务方向,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为缺乏抵押物、信用等级不足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担保。同时,积极服务普惠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加大对创新创业主体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发更多特色化、个性化的产品,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扩大业务规模。(责任单位:金汇集团、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二)加强规范化制度建设。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市场化运作和规范管理水平。要加强人才队伍和业务能力建设,通过开展知识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担保机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要加强风险管理,不断完善业务标准和操作流程,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代偿追偿和尽职免责等业务规则和管理制度。(责任单位:金汇集团)
(三)优化薪酬激励机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组建专业化管理团队,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有效的绩效激励机制,取消盈利考核指标,以担保费率、在保余额、代偿率、服务质量等指标作为绩效考核评价依据,考核评价结果与政策性担保机构管理层薪酬奖励挂钩,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金汇集团、区国资中心)
四、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