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入推进“科创镇海 人才金港”工程,吸引集聚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镇海创业创新,全力建设英才汇聚、海纳百川的人才金港,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科创强区,现将2022年上半年宁波市镇海区“雄镇英才”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重点
2022年上半年“雄镇英才”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重点围绕镇海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紧密结合宁波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和镇海区“122”千百亿级产业集群建设,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契合镇海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能够促进产业水平提升和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其中,本次申报评审单独设青年人才专项和新材料专项:青年人才专项聚焦由40周岁及以下青年人才领衔的创业项目;新材料专项重点引进绿色化工与高端化学材料、电子信息材料、高端合金材料、高分子与复合材料、新能源材料等相关领域创业项目。
二、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分领军型创业团队、资本型创业团队、创业个人、创新团队和创新个人五种类型,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上级重点人才计划申报条件,或已全职落地镇海、已获上级部门政策资助,或已获专业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青年人才专项和新材料专项设领军型创业团队、资本型创业团队和创业个人三种类型,青年人才专项要求项目带头人(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申报条件具体为:
(一)领军型创业团队
1.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其中:带头人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核心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截至2022年4月15日,下同),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
2.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近2年内(2020年1月1日以后,下同)来镇海或计划来镇海创业,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含申报企业中,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直接持有的在镇海注册成立的持股平台股份),且持股成员不少于2名(不含带头人)。所创办的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其中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二)资本型创业团队
1.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其中:带头人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近2年内来镇海且在镇海全职创办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15日期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含申报企业中,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直接持有的在镇海注册成立的持股平台股份),且持股成员不少于2名(不含带头人)。
3.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其中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同时获民间资本投资(除宁波市各级政府性出资部分)且实际到位出资不少于300万元(含资本公积金)。
(三)创业个人
1.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须为企业的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3.应在2019年1月1日以后来镇海工作,且在2022年4月15日前已创办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四)创新团队
1.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带头人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不超过50周岁;核心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2.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近2年内来镇海或计划来镇海工作,入选后应全职在镇海连续工作5年以上,如若不能按要求到位视作自动放弃。
3.依托的企事业单位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为团队创新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设备等,并提供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4.团队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得作为带头人或成员申报创新团队项目。
(五)创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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