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术创新、技术交流、技能攻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实施2019年镇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建立镇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大师:技能大师应在某一职业(领域)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在带徒传技能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曾荣获“全国技术能手”、“钱江技能大奖”、“浙江省首席技师”、“宁波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宁波市首席工人”、“镇海区优秀高技能人才”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或具有绝技绝活的优秀技能人才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1、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在行业内获得有影响的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开发研制或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等。
2、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在省内、市内、区内具有较高的声誉。
3、技能精湛,技艺高超,在省内、市内或区内处于领先水平,且影响广泛。
(二)有保障: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工作办公室,有必要的工作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三)有项目: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有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
二、申报和认定
(一)镇海区技能大师工作室一般以企业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和相关资料的原件报送所在镇、街道,由镇、街道推荐报送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材料应包括: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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