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5号)和《关于调整区县(市)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设置及专业权限的通知》(甬人社发〔2018〕76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区2018年度工程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中,现职从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本次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凡在此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除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以外,不再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员根据实际工作性质,按宁波市职称各系列主管部门2018年评审通知文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1.建设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建工城建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8〕84号)执行。
2.工业工程专业(机械、冶金、电气、电子、轻工、化工、纺织服装、材料、食品、制药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宁波市工业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甬经信组〔2018〕137号)执行。
3.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甬质组发〔2018〕100号)执行。
4.地勘土管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地勘土管测绘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18〕38号)执行。
5.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广播电影电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甬文广新发〔2018〕38号)执行。
6.交通工程专业按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交通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甬交组〔2018〕210号)执行。
7.测绘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宁波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学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宁波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及高级工程师推荐工作的通知》执行。
8.农业工程专业(水利、林业、农机、海洋与渔业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宁波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甬农办〔2018〕12号)执行。
9.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按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有关评审通知文件执行。待宁波市环境保护局下发文件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另行转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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